為鼓勵社會團體持續投入公益服務,發揮公民社會正向影響力,內政部持續辦理「全國性社會團體公益貢獻獎評選」,今(115)年度評選活動已正式開放線上報名,報名期限至今年3月31日止(報名網址:https://groupev.moi.gov.tw/)。誠摯邀請長期深耕公益服務的全國性社會團體踴躍參與,共同分享投入公益行動的感人歷程,展現社會團體豐沛且多元的公益能量。

內政部指出,社會團體是我國公民社會的重要基石,不僅長期回應多元社會需求,更在面對疫情、災害及社會變遷時,扮演支撐公共服務的重要角色,是強化國家「社會韌性」不可或缺的力量。為使優質公益行動獲得更多肯定與交流,內政部自108年起持續辦理公益貢獻獎評選活動,期透過公開評選與表揚機制,肯定團體對社會的付出,深化大眾公共參與,進一步凝聚公民社會力量,提升社會整體面對風險與挑戰的應變與復原能力。
內政部說明,115年度參評資格限於111年12月31日前經內政部核准立案的全國性社會團體,團體可依其主要業務性質,擇一類別報名參加,包括學術研究、藝術文化、醫療衛生、體育休閒、社會福利、公益慈善、經濟發展、宗教服務、環保生態或敦睦互助等。為擴大表揚對象並鼓勵更多團體展現公益成果,近1年內未曾獲得本獎項者,將列為優先評選對象。
本次評選以團體公益服務成果為主要評分重點,其中70%由團體自行提出具體公益事蹟,例如社會福利類社團投入社會所需的福利服務、志願服務及社區照顧等工作,展現關懷弱勢族群的實質貢獻,並敘明其與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的關聯性。其餘30%的配分,則就社團依章程推動會員服務及專業業務發展的成效進行評選。另為鼓勵團體落實性別平等,促進各性別平等參與公共事務及決策機會,凡訂有性別友善相關措施者,將於總成績中予以加分。
內政部提醒,有意參與評選的社會團體,請務必於今年3月31日前完成線上報名。後續內政部將先就會務運作進行初審,再邀集專家學者及相關機關組成評審小組辦理決審,預計於115年9月後擇期舉辦頒獎典禮,獲評金質獎的團體最高可獲得獎金新臺幣3萬元,並予以公開表揚,期藉由獎項鼓勵更多團體投入公益行動,共同推動永續發展目標,為社會注入更多溫暖與希望。相關資訊可至內政部網站合作及人民團體專區查詢(https://www.moi.gov.tw/group.htm)。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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