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權力違法搜索 時力提修法受搜索人可隨時撤回同意

201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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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用權力違法搜索 時力提修法受搜索人可隨時撤回同意

(/取自網路)

 

 

代力量立法院黨團15日表示,憲兵搜索案後發現自願搜索同意書濫用情況,受搜索人缺乏人權保障;因此提出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受搜索人得隨時撤回同意,並應停止搜索。

 

時代力量黨團15日舉行黨團大會會後記者會,立委林昶佐表示,這兩個星期大家都非常關注憲兵搜索案,包括法界專家對修法也有許多不同見解,經過歸納意見後,時代力量希望進一步保障人權,提出刑事訴訟法131條之1修正草案。

 

林昶佐表示,草案的重點是,經受搜索人出於自願性同意者,得就搜索人同意的範圍不使用搜索票,但受搜索人可以隨時撤回其同意,搜索人員應停止搜索;過去刑事訴訟法中沒有明訂自願受搜索同意書的格式,經常使用扣押筆錄變通方式處理,盼能更精準定義自願搜索同意書。

 

 

濫用權力違法搜索 時力提修法受搜索人可隨時撤回同意 | 文章內置圖片

(/取自網路)

 

 

他表示,憲兵濫權搜索事件後,時代力量希望能修法保障人權,針對自願搜索進行規範,包括針對自願同意搜索有範圍,也就是被搜索人可以依照自己願意被搜索的範圍進行,也可以隨時撤回。至於自願同意搜索書,時代力量希望可以精準定義同意書格式,而不是像現在這樣,常常用扣押筆錄去做。草案也規範,搜索3天內應該要報到法官去進行事後審查。

 

另外,時代力量也將提出「三二四行政院暴力驅離事件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草案」,立委高潞.以用表示,必須嚴肅看待三二四事件,因此在立法院中設置特別委員會,讓立法院依法獨立行使調查權,而委員會則由各黨團依比例組成,各黨團至少應有1人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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