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工時爭議多 交通部民航局因華航罷工處理不當遭糾正

2016-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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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工時爭議多  交通部民航局因華航罷工處理不當遭糾正 | 文章內置圖片

(圖/翻攝自網路)

 

監察院指出,有關華航員工之勞動條件及勞資爭議等情調查案,因其相關因應準備措施及協調溝通明顯不足,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委員會通過監察委員王美玉、仉桂美所提調查報告及糾正案,糾正交通部及民航局,並要求勞動部檢討改進。

 

監察院表示,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於105年6月24日發動罷工事件,自工會向桃園市政府申請調解,勞資雙方調解不成,至辦理投票及展開罷工,共經歷了52天。交通部為因應罷工事件,由民航局成立應變小組,惟仍發生罷工事件,導致取消航班225架次,受影響旅客47,744人次,並造成中華航空公司商譽嚴重受損。顯見交通部、民航局及中華航空公司,相關因應準備措施及協調溝通明顯不足,致損害公眾利益,顯有欠當。

 

航空工時爭議多  交通部民航局因華航罷工處理不當遭糾正

(圖/翻攝自網路)

 

再加上2014年1月至2016年10月間,華航因違反《勞動基準法》遭裁罰件數有50件,裁罰金額1,143萬,其中以違反《勞基法》第32條第2項之超時工作最多,顯見國內航空業員工之工作時間等勞動條件保障,仍應加強查處檢討改善。同時提醒,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施行迄今存有許多問題,尤其在工作時間的認定上,勞資雙方時有不同見解,衍生爭議,勞動部應妥予研議檢討改善。

 

監察院指出,鑑於本次罷工事件,民用航空客運涉及大眾生命安全及重大公共利益,為兼顧勞工罷工權利與社會公眾利益,建構罷工預告制度是否有助降低對民眾基本運輸需求之重大公益造成衝擊,要求勞動部應廣泛蒐集各界意見,妥予研議評估,及考量預告相關制度之可行性,以期確保工會合法、正當行使罷工權,於保障勞工權利之行使下,並兼顧消費者保護之原則,完善勞資爭議處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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