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事件頻傳!立委提案 應讓酒駕者洗被害者大體

2016-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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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酒駕事件頻傳,讓許多無辜民眾受害、家破人亡,雖然台灣對於酒駕的懲處相較其他國家來說刑責相當重,但對許多酒駕者來說似乎起不了作用。今日立委葉宜津在交通委員會上,撥放台灣與泰國酒駕廣告影片,質疑為何泰國廣告能達到嚇阻效果減少酒駕事件,但台灣卻做不到?因而提議修法。葉宜津認為,若駕駛因酒駕肇事致死,若經家屬同意,加害者應被送去洗被害者大體,看看己做了什麼好事!對此,交通部長賀陳旦與法務部皆表示將會進行討論、審慎研議。

 

酒駕事件頻傳!立委提案 應讓酒駕者洗被害者大體 | 文章內置圖片

(圖/翻攝自網路)

 

根據警政署統計,截至今年11月止,台灣酒駕案件高達9萬6676件,其中移送法辦有5萬8114件,而因酒駕造成的傷亡人數共計6095人。立委葉宜津表示,台灣對於酒駕的懲處,修法過後最重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相較其他國家刑責相當重。不過台灣明明是強調「酒駕0容忍」,但行政罰從0.15制0.55毫克/每公升,會讓人出現僥倖心理,應該要宣導連一口都不能喝、甚至也不能吃含有酒精的食物,如此一來才符合0容忍。

 

酒駕事件頻傳!立委提案 應讓酒駕者洗被害者大體

(圖/翻攝自網路)

 

今天在交通委員會上,葉宜津更撥放台灣、泰國的酒駕廣告影片做比較,他說,泰國廣告中以被害者想佳者求情,包括母女、祖母、老師等,這樣影片才夠震撼才讓酒駕者有感,因為這對酒駕者來說就像是在說,酒駕就是一種謀殺,而他們就是謀殺者,加害者要讓他們感受受害者的痛。葉宜津更說,光是喜大體並不構,應該要修法,若經過家屬同意就要讓酒駕者去被害者的大體。

 

立委葉宜津辦公室表示,目前有規劃將於立法院下個會期提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將納入受害者家屬同意下、加害者去洗被害者大體。對此,賀陳旦認為在情感上是有效的方向,將會再和相關單位進行討論。而法務部則表示,因與殯葬業者專業和利益、對往生者的尊重及往生者家屬意願相關,因此要再與相關部會進一步研究解析、審慎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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