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海巡嚴正執法 保育東部海洋資源

2017-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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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海巡嚴正執法 保育東部海洋資源

(圖/翻攝自網路)

 

海巡署海洋巡防總局花蓮海巡隊自105年7月1日開始執行「護永專案」以來,全力落實轄區海洋與漁業資源維護與保育職責,加強查緝違法漁業行為。

今(8)日上午8時許花蓮海巡隊5052巡防艇於花蓮港外錨泊區0.3浬處,查獲台東籍『永○盛2』舢舨正在進行放網之違規作業,依違反商港法第36條第一項第2款函送交通部航港局東部航務中心裁處。

花蓮商港區內禁止漁船作業已於民國71年公告至今多年,但少數民眾為生計仍然不惜違法下海捕撈,保育工作刻不容緩。對於非法破壞海洋資源的漁業行為,海巡署將嚴格取締,遇有不法情事,一定會依法查辦,以最務實行動,保護海洋生態。

海巡署表示,落實「護永專案」有效守護海洋資源,保育海洋生態,除靠海巡隊積極取締漁船違規拖網捕魚外,同時也呼籲民眾如發現違規捕魚情事,請撥打海巡「118」服務專線或透過漁業電台通知本署,海巡署將立即前往協助處理。

 

公告時間:106.03.08
文章來源:http://www.cga.gov.tw/GipOpen/wSite/ct?xItem=115591&ctNode=2116&mp=9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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