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電信事業4G吃到飽優惠方案將持續觀察市場動態發展,倘獲有電信事業率予合意停止吃到飽優惠方案,將予嚴懲。

2017-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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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電信事業4G吃到飽優惠方案將持續觀察市場動態發展,倘獲有電信事業率予合意停止吃到飽優惠方案,將予嚴懲。

(圖/翻攝自網路)

有關報載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華電信公司)及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灣大哥大公司)可能於106年(下同)2月底取消699元4G上網吃到飽方案,並引述台灣大哥大公司總經理鄭俊卿發言表示「699 型上網吃到飽資費在 2 月底退場機率相當高」、「我們很快就會下車」、「預告最近公告新資費」以及該公司商務長谷元宏公開呼籲吃到飽的門檻不應再訂那麼低、同業應理性競爭。因前述透過公開訊息傳達公司及同業營運方向之行為恐涉有違反公平交易法聯合行為禁止規定,公平會特予說明。

公平會表示,中華電信公司預定2 月底結束4G上網吃到飽優惠,並表示「希望」能如期退場,而台灣大哥大公司即公開表示該公司上網吃到飽資費在 2 月底退場機率相當高、很快就會下車云云,形同透過媒體釋放產業經營訊息,有意藉由公開喊話方式達成彼此間意思聯絡,形成外在市場上之一致性行為。雖然中華電信公司表示4G吃到飽優惠方案預計於2月底退場,是否如期退場仍需視市場狀況而定。惟台灣大哥大公司已持續透過媒體釋放自己極有可能會在2月底前結束4G吃到飽優惠方案,並藉此希望產業龍頭中華電信公司亦如期結束4G吃到飽優惠方案或其他產業經營訊息,倘最終致2家公司或其他競爭同業均結束(或不再繼續)該等方案,則有違反聯合行為規定之虞。

公平會最後表示,對於電信事業4G吃到飽優惠方案將持續觀察市場動態發展,倘獲有電信事業率予合意停止吃到飽優惠方案,將予嚴懲,並嚴正呼籲電信事業應避免以前述公開喊話方式觸及他事業之營運決策,以避免觸法。

(承辦單位:服務業競爭處;服務中心2351-0022、2351-7588轉380;

新聞聯繫窗口:張志斌科長2351-7588轉501)

 

公告時間:2017-02-14
文章來源:http://www.ftc.gov.tw/internet/main/doc/docDetail.aspx?uid=126&docid=14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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