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委員會106年年終成果報告

2018-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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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交易委員會106年年終成果報告

(圖/翻攝自公平交易委員)


公平交易委員會為我國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之主管機關。該會第9屆委員於去(106)年2月1日就任,即將屆滿一年,在黃主任委員美瑛的帶領及全體同仁的共同努力下,無論在重大個案的查處、公平交易法制的完備、事業法遵的強化,以及國際交流的推展等工作,均締造亮麗的施政績效。以下謹就重要施政成果說明如下:


首先,在執法成效方面,106年收辦及主動調查案件,共計2,288件,辦結案件2,360件(含以前年度未結案件),當年辦結率達91.4%,有效掌握案件處理時效。另在處分案件維持率方面,處分案件勝訴率近九成,執法品質深獲肯定。查處重大違法案件包括:處分美商高通公司拒絕授權晶片予競爭同業等行為案、處分凱擘等3家頻道代理商未改正無正當理由之差別待遇行為案、處分大安文山等6家有線電視業者以低價利誘或不正當方法阻礙競爭行為案、處分統一超商等10家業者未充分完整揭露加盟資訊案,以及處分40家不動產業者銷售房屋廣告不實案等。此外,該會持續運作「防制人為操縱物價專案小組」,針對重要農畜產品及民生物資市況主動進行監測,以防止聯合操控價格之情事。


在管理多層次傳銷方面,106年處分違法傳銷業者如壹諾公司、風淩公司等案件計38件,罰鍰合計1,580萬元。至於輿論關切慶云公司銷售骨灰罐涉及變質多層次傳銷行為,經該會移送檢調單位偵辦,臺中高分院已於106年12月8日二審判決認定慶云公司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18條規定,並處5,000萬元罰金。


在完備公平交易法制方面,公平會仍持續將「爭取搜索扣押權限」列為重要修法工作。一方面參考先進國家之競爭法規定,並依行政院審查會議決議,參酌法務部等機關意見刻正進行修正草案內容之研議。


在強化事業法遵方面,公平會持續對事業與一般民眾辦理各式倡議活動。另為協助事業瞭解國內外反托拉斯法規範,建立內部反托拉斯遵法規章,特別針對有線廣播電視服務業、出口導向之製造業等產業辦理反托拉斯法宣導活動,尤其是上市公司,促其積極從事反托拉斯遵法建制。


在國際交流活動方面,公平會積極參與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國際競爭網絡(ICN)及亞太經濟合作(APEC)等國際組織活動,同時,也把握機會與各國競爭法主管機關高階官員進行交流,106年已與美國、加拿大、日本、韓國等國家進行雙邊會談,穩固並強化彼此夥伴關係。此外,同年9月於新加坡舉辦反托拉斯區域研討會,計有10國競爭法主管機關,共40人與會,有助於我國與東南亞國家之實質交流關係。


公平會表示,面對數位經濟時代,106年4月成立「數位經濟競爭政策小組」,密切關注新興商業模式發展變化,蒐集國內外相關資料,辦理座談會聽取專家學者意見,已於106年底就共享經濟、電子商務及大數據等領域所涉及之競爭法議題,完成內部報告,作為未來執法參考。而為提供便民服務平台,開發建置「公平交易APP」,於106年12月27日上架,內容包括:「檢舉信箱」、「法規專區」、「宣導專區」及「最新消息」等。


另為厚植經濟分析量能,提升執法力度與品質,公平會每年辦理產業市場結構調查,106年更針對連鎖式便利商店、集團加油站、多層次傳銷等事業經營概況,進行全面調查,以完善產業資料庫。另外也持續辦理教育訓練,以培育同仁專業知能;去年更首度舉辦「2017年反托拉斯經濟學研討會」,促進國內經濟理論學術研究與公平交易法實務之相互交流。此外,該會出版公平交易季刊,106年參與科技部「臺灣人文及社會科學期刊評比暨核心期刊收錄」評比,收錄為社會科學核心期刊(簡稱TSSCI)之「法律學門」名單,係該學門收錄12本期刊中,唯一行政機關獲此殊榮。


公平會最後表示,自由、公平的競爭環境是市場機制發揮作用的前提和基礎,該會將持續執行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完備相關法制、多元倡議競爭理念以及拓展競爭法國際交流合作,並以嚴謹而積極的態度,創新與務實的做法,推動及精進各項業務,以維護市場競爭秩序與消費者利益,期為國內產業發展,建構良好競爭環境。


 
公平交易委員會106年年終成果報告書面資料詳如附件。

 

 

 

公告時間:2018-2-4
文章來源:https://www.ftc.gov.tw/internet/main/doc/docDetail.aspx?uid=126&docid=15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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