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綜合所得稅可使用行動裝置下載所得及扣除額資料

2017-04-07
  • A
  • A+
  • A++

申報綜合所得稅可使用行動裝置下載所得及扣除額資料 | 文章內置圖片

(圖/翻攝自網路)

 

今年綜合所得稅網路申報更方便,申報期間全天24小時,納稅義務人可以利用Android或iOS作業系統的行動裝置,連上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http://tax.nat.gov.tw/)使用系統預設或Chrome瀏覽器報稅。納稅義務人若無需申報「大陸地區所得扣抵」、「重購自用住宅」及「投資抵減稅額」等項目,即可在行動裝置使用「查詢碼」下載所得及扣除額資料,經檢視或修正資料後,利用「身分證統一編號」及「戶口名簿戶號」上傳資料完成申報。
「查詢碼」的取得方式如下:
一、親自向各地區國稅局或其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申請查詢或委託他人代為查詢。
二、使用個人電腦(Windows、Mac、Linux等作業系統均適用)並搭配憑證(自然人憑證、金融憑證或已申辦「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之健保卡)於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取得。
三、附印於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通知書上。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為使行動報稅有最佳體驗,建議使用7吋(含)以上平板電腦,7吋以下平板電腦或智慧型手機雖可正常使用報稅程式,但可能影響閱讀或操作。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105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為106年5月1日起至6月1日止,請依限申報。
新聞稿聯絡人:稅務資訊科吳股長 06-2223111轉8109

 

公告時間:2017-04-07
文章來源:http://www.mof.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137&pid=73801

 

  • 本文評論: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