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同意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概括承受朝陽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之資產、負債及營業

2017-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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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同意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概括承受朝陽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之資產、負債及營業

(圖/翻攝自網路)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今(21)日同意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南山人壽)及朝陽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朝陽人壽)共同申請由南山人壽概括承受朝陽人壽之資產、負債與營業案。
金管會表示,南山人壽於106年1月16日就「朝陽人壽資產、負債及營業概括讓與標售」案件,以保險安定基金墊支新臺幣2億元的條件得標,爰南山人壽及朝陽人壽依金融機構合併法規定檢附相關書件向金管會申請,以南山人壽為概括承受公司,朝陽人壽為概括讓與公司,經審核符合相關規定。
金管會於辦理本案過程中,秉持依法、獨立、專業審查之立場辦理,並要求南山人壽確實依概括讓與及承受合約之相關承諾辦理,以維護保戶及員工權益。
聯絡單位:保險局壽險監理組 
聯絡電話:8968-0763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
http://fscmail.fsc.gov.tw/FSC-SPS/SPSB/SPSB01002.aspx

 

公告時間:2017-04-21
文章來源:http://www.fsc.gov.tw/ch/home.jsp?id=96&parentpath=0,2&mcustomize=news_view.jsp&dataserno=201704210001&toolsflag=Y&dtable=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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