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翻攝自網路)
印度財政部於106年5月3日公告,自公告日起對進口自中國大陸、韓國、新加坡、我國及越南之彈性纖維紗(Elastomeric Filament Yarn;HS Code 54041100、54024400、54026990)課徵每公斤2.4美元之反傾銷稅,為期5年。前述產品主要用於服飾及醫療用品等。
印度財政部公告認為,上述5國輸印之彈性纖維紗以低於出口國正常價格(Normal Value)傾銷印度,與印度彈性纖維紗產業受有實質損害(Material Injury)間具因果關係,爰對來自我國之相關產品課徵每公斤2.4美元之反傾銷稅,另對中國大陸、韓國、新加坡及越南課徵每公斤0.15~3.44美元之反傾銷稅,其中,受印度商工部通知填答出口問卷廠商韓國出口商Hyosung Corporation獲排除課徵反傾銷稅;對中國大陸受通知答卷廠商及出口商則課徵每公斤2.74~3.44美元之反傾銷稅。
據印度海關進口統計顯示,印度自我國進口本案產品分別為2012年336萬6,049美元、2013年210萬8,851美元、2014年246萬802美元、2015年189萬4,725美元。為印度第6大進口來源。
本案在調查期間我國並無業者應訴,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籲請業者倘認為對外國反傾銷調查案之受調產品具利害關係,可主動應訴以爭取較低反傾銷稅率或排除課稅。為協助廠商因應各國反傾銷控告案,國際貿易局亦對業者應訴所聘之律師、會計師費用等提供應訴經費補助,業者可透過所屬公會向國際貿易局申請,以爭取我商在海外市場更公平之待遇。
貿易局發言人:徐副局長大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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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時間:2017-05-09
文章來源:http://www.trade.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40&pid=601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