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礦務局回應澄清環保團體召開「天災還是人禍? 蘇花路斷就在礦區」記者會之說明

2017-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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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礦務局回應澄清環保團體召開「天災還是人禍? 蘇花路斷就在礦區」記者會之說明

(圖/翻攝自網路)

 

近日大雨後造成省道台九線(蘇花公路)112.6k處坍方中斷,環保團體召開記者會質疑蘇花公路坍方中斷與礦業開發有所關聯,經濟部礦務局回應澄清如下: 


蘇花公路地處地質較破碎地帶,而本次坍方業經交通部現勘調查,係為大雨後造成之崩塌,且坍方區位於蘇花公路上方,雖位於礦區範圍,但非實際可供採礦使用之礦業用地土地範圍,並依GOOGLE衛星地圖檢視鄰近地區,屬植被完整且無人為擾動情形。


經查該路段礦區歷史資料曾有5礦區,惟現存僅有1礦區位於該路段(2礦合併,其餘3礦已廢止),現存及曾經核定(現已註銷)之礦業用地範圍與本次蘇花公路坍方位置均有相當距離,且分屬山稜之不同坡面;而位於蘇花公路下方之廢止礦區,地勢遠低於崩塌處,因涉及土地租用問題久未開採,無法進行開採作業,顯見以上礦區與本次坍方應無直接關聯。


另針對現存礦場之開採作業,本部礦務局依礦場安全法規定,均定期實施礦場監督檢查,並會同相關機關實施相關監督檢查作業,切實要求礦業權者依計畫於核定之礦業用地內作業。


至於廢止礦業權之礦場,依據礦業法第48條規定,礦業用地經使用完畢後,業者應依核定之水土保持計畫,實施復整及防災措施;故就已廢止礦業權之礦業用地,因已無礦業開發行為,即回歸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本於權責管理。


對於社會各界關注礦業法之修法議題及公民團體提出修法訴求,經濟部目前已著手修改礦業法相關內容,並將依相關法制作業流程完成修法程序;另有關政策環評部分,經濟部已遵照行政院指示辦理中。

 


經濟部礦務局發言人:周副局長國棟
辦公室電話:(02)2311-3001轉501、 行動電話:0921-995933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業務聯絡人:林健豪
聯絡電話:(02)2311-3001轉600、行動電話:0910-166059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公告時間:2017-06-02
文章來源:http://www.moea.gov.tw/MNS/populace/news/News.aspx?kind=1&menu_id=40&news_id=67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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