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能會依法審查同意核二廠1號機再起動及併聯申請

2017-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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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能會依法審查同意核二廠1號機再起動及併聯申請

(圖/翻攝自網路)

 

原能會今(106)年6月1日接獲台電公司依「核子反應器設施停止運轉後再起動管制辦法」提出之核二廠1號機第25次大修後再起動臨界申請後,經審查所送申請文件,並整合大修期間原能會執行之各項視察及接獲申請後現場大修作業再加強查證結果,確認機組現場狀態符合起動要求,故6月6日同意1號機組起動運轉。6月9日台電公司提出核二廠1號機起動後併聯申請,經審查相關申請文件,確認機組運作狀態符合併聯要求,於9日晚間同意核二廠1號機可併聯發電。

 

針對外界所關切之核二廠格架案,原能會表示,台電公司因核二廠用過燃料池貯存的空間接近滿儲,參考國外電廠作法(美國已有7座核電廠申請,並經管制機關核能管制委員會審查同意的先例),於去(105)年8月向該會申請將核二廠緊鄰用過燃料池之護箱裝載池(cask loading pool)改為用過燃料貯存空間。原能會於接獲台電公司提出之「核二廠燃料廠房三樓裝載池設備修改及安裝工作」申請案後,於完成程序審查,確認送審文件之完整性符合申請要件後,即同步於原能會對外網站焦點專區項下建立「核二燃料裝載池案」專區,將台電公司提送之「核二廠燃料廠房三樓裝載池設備修改及安裝工作安全分析報告」、相關安全管制規劃說明、審查委員名單等於原能會網站公布,供民眾檢視,並進入第二階段之實質審查。

 

原能會表示,辦理本案審查期間,所有審查委員均完成簽署利益迴避同意書,同時原能會將審查委員名單公布於網站,接受外界之公評,本案委員提出187項審查意見且經台電公司完成釐清後,原能會於今(106)年4月6日正式核定同意本申請案,並將報告上網公布。原能會於書面審查完成後,今年4月21日及4月25日,邀請原能會委員、審查小組會外委員、公民團體赴現場進行施工查訪,並於4月24日原子能委員會議上提報管制作業說明及5月12日於萬里區公所辦理地方說明會,促進公眾溝通與落實資訊公開作業。5月17日原能會再邀請審查小組會外委員及會內相關同仁,赴核二廠執行「核二廠燃料廠房護箱裝載池設備修改案」1號機完工後聯合視察,並於5月19日同意核二廠1號機護箱裝載池可啟用置放用過燃料。

 

原能會表示,依美國電廠格架擴充或裝載池設置格架申請案,其不論是奇異公司之沸水式核電廠或如Westinghouse、Babcock & Wilcox、Combustion Engineering設計之壓水式核電廠,其改裝設計與安全分析大都由格架廠家(Holtec公司)進行,非由原設計廠家執行。本案統包為泰興工程顧問公司(其為美國貝泰在台之子公司),核二廠裝載池案相關設計、監造等作業都由其負責。另核一、二、三廠以往格架擴充案亦由其負責訂定施工規範、現場施工管理及品質工安作業監驗。本案實際執行施工作業之主要人員,係過去曾參與核二廠第二次格架擴充案之包商,故施工經驗上應無問題。本案泰興工程顧問公司轉包給核能研究所係考量現階段部分核能安全相關分析仍屬該所具有之專業知識,惟該會亦已充分考量安全審查之獨立性,要求辦理安全審查之人員必須獨立運作,不能涉及台電公司相關委託案件。

 

原能會表示,美國已有7座核電廠改裝獲准案例,其中Clinton電廠即為與核二廠相同,反應器型式皆為BWR-6,而圍阻體皆是Mark III型,並無外界所述國外並無相同案例之情事。

 

原能會本於安全監督、專業技術及資訊公開透明之原則,對於本案進行嚴格審查,並將審查狀況及安全評估報告等相關資訊於原能會對外網站公開(網址:http://www.aec.gov.tw/焦點專區/核二燃料裝載池案--218_3033.html),供民眾檢視,為民眾及工作人員的安全把關。

 

【新聞聯繫人】
1.核能管制處
  核安督察小組龔繼康科長,電話:(O)02-2232-2118
2.發稿單位:綜合計畫處編訓科
  (1)杜若婷科長-(O)02-22322070、(M)0988-826692
  (2)何      璠-(O)02-22322072、(M)0988-826697

 

公告時間:2017-06-12
文章來源:http://www.aec.gov.tw/newsdetail/news/36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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