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論文造假風波 教育部訂學術倫理規範

2017-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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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論文造假風波 教育部訂學術倫理規範 | 文章內置圖片

(教育部長潘文忠/圖取自教育部電子報臉書)

 

 

 

台大學術論文造假風波引發各界譁然,科技部與教育部設立學術倫理專案辦公室,盼協助學校建立學術倫理機制,且要求各大學應依照5月底發布之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處理原則,並於明年1月底前制定完成相關規定。


全國公私大學校院教務、校務主管聯席會議於今(16)日接續商議,教育部高教司長李彥儀表示,5月底已發布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處理原則,要求各校於明年1月底前訂定相關規定;學校若需要協助,教育部也已和科技部合作,設立學術倫理專案辦公室,可提供各校開發研究人員所需的學術倫理相關課程。

 

教育部表示,無論是「學術倫理規範」、「權責單位」、「修習辦法」、「違反樣態」、「處理程序」、「處分條款」以及監管機制」,都應該有所明列,並作為教育部後續核定相關事項之參考,若後續各校仍有疏失,該校獎補助款和研究所招生名額核定可能會有所影響。

 

教育部高教司指出,為協助各校建立學術倫理機制,已和科技部合作,設立學術倫理專案辦公室,協助學校建立學術倫理機制,開發研究人員所需的學術倫理相關課程;後續若各校仍有疏失,都可能影響到獎補助款和研究所招生名額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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