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行政史上的第一次,族語公文開始轉動

2017-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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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行政史上的第一次,族語公文開始轉動

(圖/翻攝自網路)

 

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簡稱原民會)辦理「106年度試辦公文雙語書寫補助計畫」是中華民國行政史上的一項創舉,為使公所充份瞭解族語公文例稿使用方式後一體適用,今(20日)邀集15鄉(區)公所召開「使用原住民族族語公文書寫例稿會議」。


原民會指出,今年開始由15鄉(區)公所試辦,將各類公文書(函、開會通知單、公告),轉譯為原住民族語言公文,計有8種語別,分別為阿美語、泰雅語、排灣語、布農語、太魯閣語、魯凱語、賽夏語及拉阿魯哇語。翻譯之族語公文以鄉(區)轄內具代表性族語別為主,亦可選擇兩個以上的族語翻譯。翻譯人員資格條件由鄉(區)公所認定,以當地具族語能力之族人為優先,除可讓優秀的原住民族語人才發揮所長之外,亦可營造公務部門人員族語學習氛圍與增進族人族語意識,帶動原住民族社會「聽、說、讀、寫」族語的風氣。


夷將.拔路兒Icyang. Parod主任委員強調,公文使用族語書寫是落實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的相關條文,讓不諳中文的族人透過族語公文書瞭解政府機關以公文書傳達之各類原住民族權益政策訊息。進一步提高族群語言能見度,擴展族語使用機會及場域,營造原住民族語言生活環境。期勉辦理的公所在今年11月底前繳出漂亮的族語公文書成績單,由原民會舉辦成果展和社會各界分享,彰顯原住民族語言的國家語言地位。

 

公告時間:2017-06-20
文章來源:http://www.apc.gov.tw/portal/docDetail.html?CID=35AE118732EB6BAF&DID=0C3331F0EBD318C2E932904D753B3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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