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47刀致死 台大宅王刑期恐加重

2017-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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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47刀致死 台大宅王刑期恐加重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張彥文臉書)

 

 

「台大宅王」張彥文因不滿林姓女友提分手,憤而砍殺林女47刀,導致林女張場死亡。當時二審輕判21年6月,上訴後,最高法院認為二審認定張男殺人是臨時起意,判刑15年,不過本案卷證資料顯示,張男可能是預謀殺人,故將殺人罪部分發回高等法院更審。

 

台大碩士畢業,綽號「台大宅王」的張彥文犯下殺人案,砍了林女47刀後甚至猥褻屍體。法院對於性侵2次部分,各判刑3年2月,污辱屍體判刑7月,恐嚇、侵入住宅部分判刑1年、可易科罰金,上述刑期皆告確定,累積刑期共7年11月。

 

前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監事、律師林振煌指出,以殺人罪而言,原審僅判張男15年徒刑,算是輕判,如今最高法院以有「預謀殺人」可能為由,將全案發回更審,對張男非常不利,未來量刑加重機率極高。

 

死者林女的母親接受媒體訪問時說,上次二審宣判結果出爐時,感到十分驚訝且難受,心中第一個念頭就是「怎麼判這麼輕?」她說,海董事長郭台銘曾批評廢死團體沒有同理心,而自己對於二審的法官也有同樣的想法,法官不會知道她的苦痛,「因為死的不是他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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