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對自我國等進口之「太陽能電池」展開反傾銷調查

2017-07-25
  • A
  • A+
  • A++

印度對自我國等進口之「太陽能電池」展開反傾銷調查

(圖/翻攝自網路)

 

印度商工部反傾銷局於本(106)年7月21日公告將對自中國大陸、馬來西亞及我國進口之太陽能電池 (Solar Cell)展開反傾銷調查。 

 

本次遭印度反傾銷調查之涉案產品為光電轉換用之太陽能電池,不管是否部分或完全組裝成模組或面板,印度海關稅則號列為8541.40.11。據印度海關統計,105年印度自我國進口太陽能電池共5,145萬2,974美元(佔該國進口市占率1.79%),106年1月至4月則為2,905萬6,913美元(佔該國進口市占率1.56%)。 

 

本案傾銷調查期間(Period of Investigaton)為105年4月至106年6月;損害調查期間(Injury Investigation Period)為102年4月至105年3月。相關利害關係人可自公告日(本年7月21日)起40日內填復問卷及提供書面意見予提交印度商工部反傾銷局。 

 

有關印度此次發動反傾銷調查可能係為回應國內業者要求,例如:印度於2010年公布全國太陽能計畫,訂於2022年前達成太陽能發電100GW之目標,計畫執行中訂有自製率規定,惟被美國認為違反WTO規範,並透過WTO對此進行爭端解決,爭端解決小組及上訴機構皆裁定印方作法違反WTO規定,印度國內太陽能業者所獲訂單隨之減少;另據悉中國大陸於本案調查期間皆為印度進口太陽能電池最大來源國,且在印度國內生產太陽能電池成本較中國大陸銷往印度售價高出30%以上。

 

國際貿易局除已立即將訊息轉知相關公會及業者外,並呼籲我業者應注意把握反傾銷調查案之時效,儘早填復問卷並積極提出書面意見,以保障並爭取應有之權益;另為協助我國廠商因應國外反傾銷等貿易救濟案件,貿易局訂有相關之補助辦法,對我涉案廠商聘請律師、會計師應訴之費用提供部分補助,我涉案廠商倘有需要,可透過相關公會向本局提出申請。 


   

貿易局發言人:徐副局長大衛 
聯絡電話:2397-7103、0978-623-862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業務聯絡人:雙邊貿易一組曾科長寶郎 
聯絡電話:2321-2824、0972-983-302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公告時間:2017-07-25
文章來源:http://www.trade.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40&pid=610318

 

  • 本文評論: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