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牛肉須檢附相關文件 嚴格把關避免疫情

2017-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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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牛肉須檢附相關文件 嚴格把關避免疫情

(圖/取自苗栗縣政府)

 

衛生福利部訂定「荷蘭牛肉及其產品之進口規定」、「瑞典牛肉及其產品之進口規定」及「日本牛肉及其產品之進口規定」草案,衛生局張蕊仙局長表示,對進口牛肉不必有過度的恐慌,預防方法是避免食用來自疫區受狂牛病變性蛋白質污染之牛羊的內臟、脊髓、骨頭等,增加民眾對此病的認知與政府的嚴格把關才可以避免不必要之疫情在台灣爆發。

 

針對荷蘭、瑞典及日本輸入牛肉及相關產品,嚴格要求必須來自於一定月齡以下之健康牛隻、屠宰時去除特定風險物質、由合格工廠生產並由駐場獸醫官監管、且每批產品都檢附官方獸醫簽發之證明文件等,如果有疑似牛海綿狀腦病病例牛隻,其製成之牛肉與相關產品與頭骨、腦、眼睛、脊髓、絞肉、內臟都不能輸入。

 

食品藥物管理署表示,美國阿拉巴馬州發現1例牛海綿狀腦病病例,該病例為11歲老牛,確診為非典型BSE,且牛隻未進入屠宰鏈,而此病例為美國第5例BSE病例美國現為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評定之BSE風險可忽略國家,目前並未因此案例遭OIE降等,我國對於美國牛肉之管理係依據OIE國際規範及「臺美牛肉議定書」辦理,目前僅開放30個月齡以下牛肉製品,對於美國牛肉及牛肉製品之進口管理措施仍維持現行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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