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人權邁大步 立法院三讀通過國家人權博物館組織法

2017-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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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人權邁大步 立法院三讀通過國家人權博物館組織法 | 文章內置圖片

(圖/翻攝自文化部)

 

立法院(28)日三讀通過行政院所提「國家人權博物館組織法」,歷經近6年籌備的國家人權博物館(以下簡稱人權館),將可望於近期內正式成立。未來,人權館除持續推動威權統治時期相關人權檔案史料文物的典藏、研究、展示、教育推廣及國際交流工作外,亦將擴大支持各種人權議題及當代人權理念實踐推廣的組織發展,展現臺灣追求落實民主人權普世價值的決心。文化部長鄭麗君特別到立法院向委員致意,感謝立法院的鼎力支持,能夠在解嚴30週年的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之前通過這項法案,別具深意,也要深深感謝陪伴人權館一路走來,許多政治受難者前輩的倡議與參與。


鄭麗君表示,人權館的成立,是台灣社會,特別是所有政治受難者前輩長達15年的殷切期待。從2002年總統府成立「國家人權紀念館籌備處」、文建會規劃「景美人權紀念園區」並全區登錄歷史建築、「綠島人權紀念園區」正式啟用,2011年文建會成立「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15年來歷經波折,終於能在今天完成組織法立法。15年來,已有許多政治受難者前輩離世,她祈願人權館的成立能夠告慰他們在天之靈。此外,鄭麗君也感謝行政院,特別是人事行政總處,支持以三級機關成立人權館,用國家高度促進當代社會面對人權受害的歷史,反省過去,記取教訓,展望未來。


組織法明訂人權館編制為「2組3中心」,除了博物館核心任務的展示教育組、公共服務組,特別將景美、綠島二處不義遺址正名為「白色恐怖紀念園區」管理中心,並成立「典藏研究暨檔案中心」,強化史料典藏應用。未來,人權館除了管理景美和綠島兩處園區,亦將擴大連結協助當代人權理念實踐推廣的組織發展與國際交流,彰顯民主、自由、公義的核心價值。


人權館籌備處主任陳俊宏表示,人權館典藏、研究、展示、教育推廣的四大核心業務都已循序開展,「人權館設立的宗旨之一就是不再重蹈歷史覆轍,讓民主與人權的價值深植人心,因此如何落實人權教育深入校園與社會,並擴大與國內外人權組織機構的交流對話,讓歷史創傷轉化成為守護臺灣和平自由、鞏固民主人權發展的正面能量,將是人權館努力的重點。」


陳俊宏進一步說明,今年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同時也是景美園區開園屆滿10週年的紀念日,能夠在此前通過組織法,意義格外重要。當天,人權館將於景美白色恐怖紀念園區舉辦人權願景市集等相關活動,邀請政治受難者前輩與青年學子進行跨世代的對話,歡迎青年學子和社會各界踴躍參與。活動訊息可參見官網:www.nhrm.gov.tw及臉書專頁:www.facebook.com/2017.human.rights.day/

 

公告時間:2017-11-29
文章來源:https://www.moc.gov.tw/information_250_739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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