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道路障礙 護用路人權益

2018-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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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道路障礙 護用路人權益

 

為確保用路人權益,維護道路交通安全與順暢,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持續編排時段針對所轄北門路、海安路、民生路府前路、南門路、國華街等暨古蹟觀光景點、火車站周邊之路段持續加強交通稽查勸導取締,以確保交通順暢,維護用路人行的安全。

 

警方籲請住(商)家確實保持騎樓之暢通及車輛依規定停放,民眾若於道路堆積、置放、設置或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或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等造成道路障礙之情事,除責令行為人排除障礙外,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舉發違規情事。警方並持續加強各類交通違規執法取締,同時亦對轄區壅塞路段加強交通疏導整理,籲請民眾勿心存僥倖違規停車,以免屆時受罰,期許大家共同遵守交通安全規則,確保用路人行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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