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駕車危險至,指定代駕平安行!

2018-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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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農曆春節將至,每逢年終各公司行號紛紛舉辦尾牙活動犒賞辛勞員工,民眾喝酒機會大增,提醒民眾在酒酣耳熱之餘謹記「喝酒勿開車,開車勿喝酒」十字箴言。如有喝酒場合,應事先指定駕駛代駕或是搭乘計程車返家,切勿貪圖一時方便或存有僥倖心理,才能避免酒後駕車釀成悲劇、造成終身遺憾!

 

近年來為遏止酒後駕車歪風,政府祭出重罰,依現行「刑法」第185-3條規定,駕駛人呼氣酒精濃度每公升0.25毫克以上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而交通違規部分,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9萬元罰鍰。

 

 酒後駕車危險至,指定代駕平安行!

(中正第二分局呼籲民眾酒後切勿駕車,不要貪圖一時方便而造成終身遺憾。圖/中正第二分局提供)

 

酒後駕車是造成嚴重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亟需全民重視,中正第二分局呼籲民眾一起抵制酒駕行為,並互相提醒同行親友切勿酒後駕車,民眾如喝酒,應多利用指定代駕或搭乘計程車、大眾交通工具等,切勿貪圖一時方便而造成終身遺憾。

 

目前警方亦與餐飲業者合作宣導酒後代駕措施,於餐飲場所提供酒後代叫計程車服務,藉此使民眾能放心參與飲宴,一起平平安安過好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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