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兩岸人民權益及澈底瓦解犯罪集團,兩岸應共同合作

2018-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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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兩岸人民權益及澈底瓦解犯罪集團,兩岸應共同合作

(圖取自網路)

 

據報大陸地區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28日上午就臺灣籍被告於2016年4月在肯亞所涉電信詐騙案件,進行二審宣判,全案並告確定。為兼顧臺籍嫌犯及其家屬權益,法務部已連繫大陸地區主管機關,要求即時將臺籍嫌犯服刑處所、家屬探視等及一切事涉臺籍嫌犯權益之相關事項充分告知,以確保臺籍嫌犯及其家屬之權益。

 

法務部重申,只有兩岸共同合作偵辦才是打擊此類跨境犯罪之最有效作為。在大陸地區片面壟斷相關事證,未與臺灣司法及警察機關共同合作之情況下,不但無助於追查犯罪不法所得,斬斷犯罪集團之金流,阻止其繼續犯罪,更無法平復被害人之損失,甚至兩岸因無法合作產生之間隙,亦成為共犯集團幕後首腦得以逍遙法外的助力。

 

根絕跨境電信詐騙犯罪是兩岸一致的共識,也事涉兩岸人民最切身的福祉,為保障兩岸人民權益,將犯罪集團首謀分子繩之以法,以瓦解此類犯罪集團,兩岸必需共同合作偵辦,始能澈底達成此一目標。

 

公告時間:2018/03/30
新聞來源:https://www.ey.gov.tw/UnitRSS_Content.aspx?n=8092BD84714005C0&s=5647587A07FB44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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