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細心查證 協助迷途百里老婦返家

201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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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警細心查證 協助迷途百里老婦返家

 

107年10月9日15時許,一名陳姓婦人(44年次)走進廈門街派出所,向警員詹智展表示遺失雨傘等語。詹員立即關心並詢問婦人情形,過程中發現婦人對於相關問題答非所問,經積極探詢後始得知該婦人迷途流浪到臺北。

 

詹員見婦人所稱遺失的雨傘就在渠身上,仍秉持熱枕、細心精神協助,經了解婦人從桃園中壢搭火車北上,驚覺婦人可能失智走失了,查證後發現婦人於107年10月8日已經在桃園走失一次,是 (9)日又獨自搭車到台北,詹員即聯繫婦人兒子至所,並發現婦人一整天沒有進食,即提供糕餅予婦人果腹,婦人兒子劉男於晚間至所將其母親帶返家照顧,家屬對於警方的細心照顧及熱心執勤態度,深表感謝之意。

 

中正第二分局肯定本案執勤員警的愛心、耐心,並能以同理心處理,秉持著民眾的小事就是警察的大事,有效發揮警察為民服務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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