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認杯水作手機 移工酒駕遇警嚇傻

2018-12-19
  • A
  • A+
  • A++

誤認杯水作手機 移工酒駕遇警嚇傻

 

湖內警分局湖內派出所所長侯正輝、警員許宏瑋日前擔服防制危駕勤務,於湖內區中山路二段上發現一男子騎乘電動自行車在人行道上逆向行駛,顯有妨害用路人安全之虞,遂趨前盤查,當下即聞到駕駛(WANITA、76年次、泰國籍)身上傳來濃濃酒味,詢問後駕駛坦承有酒後騎車,經實施酒精濃度呼氣檢測,酒測值達0.22mg/l,依法掣單舉發。

 

而當下被攔查的駕駛WANITA可能過於緊張,擔心會因此被遣返,急著想與仲介取得聯繫,酒測完畢將帶返所之際,許員將其漱口剩下的礦泉杯水給予該名泰籍移工時,其誤以為員警替他撥通電話給仲介,直接將杯水當作手機,拿了就放在耳邊作勢要說話,說了幾聲卻沒人應答才發現拿在手上的是杯水而非手機,不禁感到不好意思地偷笑,也為該件酒駕事件增添一曲趣味,事後許員向兩位移工解釋,酒測值如超過(0.15mg/l),依規定得裁處新台幣300至600元罰鍰,若超過(0.25mg/l),才依公共危險罪送辦,但仍警告兩位移工,酒後就不該騎車上路,才能保障其他用路人的安全。

 

湖內警分局長王世芳呼籲,電動自行車雖然屬慢車,卻是動力交通工具,如果酒駕超過標準值0.25mg/l,仍比照一般機車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警方執行酒測攔查不會針對特定對象,只要有違規或是有影響用路人安全之虞,都會進行攔查,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誤認杯水作手機 移工酒駕遇警嚇傻 | 文章內置圖片

 

 

  • 本文評論: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