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去上班!八旬失智婦迷途,松山警暖助返家

202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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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去上班!八旬失智婦迷途,松山警暖助返家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民有派出所警員白曉帆、邱凱翔(下稱白等2員)於近日上午擔服備勤勤務,見一計程車司機載一名老嫗至派出所,稱該名老嫗上車後遲遲無法表示要去何處,疑似失智,請警協助。員警見狀,遂攙扶老嫗至所內稍坐休息,並提供熱飲暖身,另白員發現老嫗身上沒帶錢,便自掏腰包付清車資新臺幣170元。

 

經白等2員一面安撫,一面積極詢問,發現老嫗語焉不詳,僅不斷表示自己要去上班,無法表達其個人資料與住家地址,推測應是因高齡且患有失智症而迷途。所幸,員警發現老嫗手上有佩戴失智老人中心之手鍊(姓黃、26年次,下稱黃婦),立即致電該中心詢問黃婦親屬電話,終於順利聯繫其媳婦至所陪同返家。

 

黃婦媳婦到所表示,其母年邁且患有失智症,平時常誤以為自己還在上班,上午趁家人不注意自行外出,對松山分局員警的即時協助,表示感激。

 

松山分局呼籲民眾家中有失智長者,應不定時幫忙拍照(包括常穿之衣著、特徵等)、注意其可能活動範圍,並予以協助佩戴留有聯絡方式之飾品、證件或手機,也可向失智症協會登錄資料,申請「預防走失愛心手鍊」,或至直轄(縣)市警察局各分局偵查隊申請建立指紋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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