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嗎?借錢可以不用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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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09

真的嗎?借錢可以不用還!

(圖/取自網路)

 

每一次經濟崩潰,都會帶來債務豁免需求。債權人要求拿回本息,這個要求完全合法,但卻越來越變得不合理,債務人甚至大言不慚要求豁免。

 



以「罷免債務」(Strike Debt)行動聯盟為例。

 

 

罷免債務是「佔領」(Occupy)運動的變體,它號召債務抵制者聯合起來,為經濟正義和民主自由而鬥爭。其網站指出,在工資停滯、系統性失業和公共服務削減的情況下,人們被迫背上債務,才能獲得最基本的生活必需品,導致他們「將未來拱手讓給銀行」。

 



罷免債務運動之一的「滾動禧年」(Rolling Jubilee),向大眾籌集資金,買斷和註銷債務,該組織發展快速,目前已籌集70多萬美元,註銷了價值近1,860萬美元的債務。

 



滾動禧年運動之所以能夠如此廉價地買下債務,是因為存在二級債務市場,有時候出售價格只有實際債物價值的5%。買家隨後要求借款人,償還這筆債務中的一部分,以此獲利。

 

 

滾動禧年最近幫助艾弗勒斯學院(Everest College)2,761名學生,解決了學生貸款問題。艾弗勒斯學院是一所盈利學校,其母公司克林西安學院集團(Corinthian Colleges),被美國政府以掠奪性借貸為由,告上了法庭。

 



事實上,放眼全球,2008~2009年經濟衰退,導致私人和公共債務負擔上升,以至於公共和私人之間的區分已不再明顯。愛爾蘭總統希金斯,在最近的芝加哥講話中說,愛爾蘭中央政府債務占GDP之比,從2007年的25%,上升到2013年的124%。

 



當然,愛爾蘭政府的目的是拯救銀行系統。但這場援助的意外後果,是撼動了人們對政府償債能力的信心。在歐元區,愛爾蘭、希臘、葡萄牙和賽普勒斯,都不得不重組主權債務,以避免違約。

 

 

這些都不是新鮮事。債權人和債務人的衝突,自巴比倫時代以來就是政治問題。一方堅持債權人的神聖權利;另一方,因為政治需要,常常要求減免債務人負擔。

 



道德一直是這些衝突中思想因素。

 

 

債權人主張得到足額償付的權利,在歷史上,一般政府堅持對不能履行債務義務的借款人,實施嚴厲制裁——比如扣除收入,在極端情形中,甚至包括入獄乃至奴役。在燒錢的戰爭中背上債務負擔的政府,被要求每年計提「償債基金」(sinking fund)。

 


但是,道德並非完全站在債權人一邊。

 

 

在希臘語《新約》中,債務意味著「罪惡」。但是,儘管背負債務或許是罪惡的,但《馬太福音》6:12節支持赦免:「原諒我們的債務,正如我們也原諒了我們的債務人。」

 

 

禁止高利貸,進一步強化了債務人的立場。在英國,利率上限直到1835年才被取消;2009年以來,央行普遍採取了近零利率,則是保護債務人的最新例子。

 



大衛·格雷柏(David Graeber)在其巨著《債:第一個5千年》(Debt: The First 5,000 Years)中指出,債權人─債務人關係,並不牽涉道德鐵律;相反,這是一種永遠可以商量的社會關係。當精確的定量計算,和堅持到底要求履行債務義務,成為規則時,衝突和貧窮就會接踵而至。

 


為了防止債務危機反覆,傳統社會採取了「禧年法」(Law of Jubilee)——將石板清洗乾淨的儀式。格雷柏寫道,禧年法規定,所有債務都在「安息年」(Sabbath year,即七年後)自動清除,所有因為債務而飽受煎熬的人,都應被釋放。「滾動禧年」及時地提醒我們,這一社會生活的最古老法則至今仍然重要。

 



借貸的道德並非波洛涅斯(Polonius)對其子拉厄耳忒斯( Laertes)所言(莎士比亞舞台劇哈姆雷特中的角色):「不要借錢,也不要借給人錢」。沒有借和貸,人類也許還生活在山洞裡。但是,我們需要限制信用的供給和需求,使之與生產能力相配,不過要實現這一點,一直是政治經濟學的未解難題之一。

 

 

 

【一零一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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