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聯合9縣市 稽查糖漿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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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10

食藥署聯合9縣市 稽查糖漿廠商
(圖/取自網路)


內食品業者於各類產品使用糖漿情形愈趨普遍,食品藥物管理署聯合9縣市政府衛生局針對29家糖漿製造業者稽查食品原料與食品添加物管理、食品業者登錄、糖漿產品標示符合性與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等項目,其中3家不合格(佔比10%),其中桃園市綠太陽有機食品公司,查獲10噸的黑糖蜜(糖漿原料)逾期2個月,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罰6萬元,食藥署指,逾期黑糖蜜已銷毀5噸,到目前為止,並沒有發現該批產品有銷貨給下游。

 

食藥署會同9縣市衛生局,於3至5月間出動97人次,稽查29家糖漿製造業者、抽查61件糖漿標示,查獲1家業者糖漿產品糖蜜原料逾期、1家業者產品標示成分不實、1家業者糖漿產品品名標示不符規定,逾期原料已由轄區衛生局監督銷毀中,各轄區衛生局已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裁罰違規業者共13萬元罰鍰。

 

違規產品分別為桃園市龜山區的「綠太陽有機食品」所販售的自然農法無毒栽培黑糖蜜,糖蜜原料逾有效日期,開罰6萬元;桃園市吉特食品販售的「JETER杏仁露」標示成份不實,開罰4萬元,另苗栗縣三義鄉的苗榮食品販售的「橘子、檸檬、蘋果、葡萄香檳等汽水」,品名標示違規(產品無果汁成分),開罰3萬元。

 

科長吳明美表示,另抽查61件糖漿相關產品標示,以衛生環境、人員體檢紀錄與食品添加物管理制度等為主要缺失,所轄衛生局皆已命違規業者限期改正並複查完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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