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違停貪短暫方便 害她撞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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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08

路邊違停貪短暫方便 害她撞殘..
(圖/取自網路)
 

圖一時方便而違停在路邊,心裡想著沒關係,但要是發生意外,後果可是讓許多人承擔不起!許姓男子開車到醫院要接父親,違規停在路旁紅線,導致高姓女花藝師騎機車閃避不及,直接迎面撞上車後保險桿摔車,造成輕微腦震盪、牙齒斷裂及臉、頸部等身體多處受傷。案發後經高女提告求償,台北地院判許男應賠償413萬多元。

 

去年7月25日上午10點多,許男開車到馬偕醫院去接做復健的父視,臨時停在附近的中山北路二段紅線旁等候,高姓婦人恰好騎機車經過,未注意車前狀況,煞車不及,直接撞上車後保險桿,人車倒地

 

路邊違停貪短暫方便 害她撞殘..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56歲的高女向法官表示,她有20年的花藝教學經驗,車禍讓她受有輕微腦震盪、牙齒斷裂、頸椎、硬腦膜下出血、蜘蛛網膜下腔出血等傷害,現已無法從事教學和自理生活;尤其車禍前半年,都是女兒照料生活起居,而這場意外也讓她領了中度身障手冊,因此向許男求償731萬多元。

 

法官認為,紅線為禁止臨時停車的交通標線,許男違規臨停才導致車禍發生,應該負起民事賠償責任,判許男應賠高女醫療費、看護費、精神慰撫金和失去工作能力損失等款項,共413萬多元,不過本案仍有上訴空間;刑事部分,法院已依過失傷害罪將許判刑2月,可易科罰金。

 

違停情況台灣各地都有,先前以台南市屢傳違停嚴重,造成他人車禍,南市交通局分析,民眾違規停車主要分佈於停車需求高,路邊停車位有限的路段,另道路違規停車情形與民眾貪圖方便、不想付停車費,及不守法觀念有很大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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