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過境 特殊需求旅客可申請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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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6

等待過境 特殊需求旅客可申請住宿!


(圖/取自網路)

政部15日部務會報通過「過境乘客過夜住宿辦法」修正草案,增訂過境乘客因身體健康狀況不佳、或因外交禮遇有過夜住宿需求時,也可提出申請,提供過境乘客更多的方便。

 

內政部表示,依現行規定,當過境乘客因運輸工具不能續航、返航未能繼續運送乘客及天候不佳等不可抗力因素,可由運輸業者向移民署申請在台過夜住宿,去年共有7,732件申請許可。但我國目前沒有過夜簽證,重點是桃園機場的管制區內也沒有過境旅館,因此旅客都只能擠在過境大廳過夜,曾經發生小孩子啼哭吵鬧,影響其他過境旅客休息,也有老人家身體不舒服只能在過境大廳將就休息,因此修法讓有特殊需要的旅客可過境住宿,希望「不要讓人家覺得這麼沒人性!」

 

等待過境 特殊需求旅客可申請住宿!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而本次修正主正是考量運輸業者申請過境乘客過夜住宿實務需求這點,增訂過境乘客因「外交禮遇」或「人道考量」需要而衍生過夜住宿需求時,運輸業者可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過夜住宿的規定。

 

另外,考量運輸業者對於所搭載的過境乘客負有照料及管理之責,且需辦理過境乘客過夜住宿及下一航程票務相關手續,因此也新增經許可過夜住宿的乘客,其護照或旅行證件經內政部移民署核對確認無誤後,交由運輸業者收存保管的規定。若「過境乘客過夜住宿辦法」修正草案,將依法制作業程序,報請行政院核定後發布施行,將可以有效解決運輸業者人道照料及實務作業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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