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過境家園受損? 別擔心!可申請稅捐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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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17

莫蘭蒂颱風來襲,台灣部分地區釀成災害,對此財政部表示,受災戶可依法申請各項稅捐減免,例如農漁民救助金,可以免納綜合所得稅,總共9個項目,大部分稅目應後災後30日申報,而地價稅減免須於9月22日前申請,各地稅捐機關將主動派員赴受災地區協助辦理。

 

颱風過境家園受損?  別擔心!可申請稅捐減免

(圖/取自網路)

 

依法規定,受災戶可申請各項災害補助款,如農漁民救助金以免納綜所稅,而這次莫蘭蒂颱風所造成的財務損害,範圍包括在外縣市騎車、開車,因風雨而使車輛泡水損壞,只附上維修等相關證明,都可向災損地點、戶籍地的國稅局申請災害損失,主要包括綜所稅、營所稅、營業稅、菸酒稅、貨物稅、娛樂稅、房屋稅、地價稅及使用牌照稅9個項目。

 

颱風過境家園受損?  別擔心!可申請稅捐減免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財政部說明出,將以從優、從寬、從速的原則協助民眾重建家園,民眾因颱風所造成的災害損失,應先拍照存證,應於災害發生後30日提出相關文件證明,財政部已報請當地國稅局或稽徵所派員勘查,主動協助納稅義務人申辦各項稅捐減免,個人災損金額在新台幣15萬元以下者,得由村里長出具證明,即可列報105年度綜所稅災害損失列舉扣除額。

 

財政部指出,有關個人災害損失相關書表,民眾如對稅捐減免的規定或申報、申請方式有不明瞭的地方,可於上班時間向當地稅捐稽徵處查詢,或撥打國稅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地方稅稽徵機關免費服務專線0800-086-969查詢。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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