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再吃貓狗肉了! 高市通過三讀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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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0

別再吃貓狗肉了! 高市通過三讀開罰

(圖/取自網路)

 

實友善動物城市,加強保護動物,高雄市農業局動物保護處提案《高雄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12月8日下午經高雄市議會審議三讀通過,該條例將送行政院核定後,由市府公告實施,指出未來高雄市高中以下學校生命教育要納入動保議題,吃貓狗肉的人要開罰1.5萬元到7.5萬元。

 

高雄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是為彌補動保法之不足,而增訂多項新規定,包括:高級中等學校以下生命教育承辦人要定期參加動物保護教育研習課程;為增強寵物業管理強度並增進寵物業者專業知識,規定本市3樓以上不得經營寵物業、業者需於寵物業許可證有效期限內(3年)參與相關訓練課程至少4小時、需填寫繁殖買賣紀錄並定期回報等規定,否則將可不准業者換發新證。

 

別再吃貓狗肉了! 高市通過三讀開罰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另外還訂定未經許可不得使用尖銳足以傷害動物的針毯、釘床等裝置防範或驅趕動物;公私場所因管理不當致動物受困、受虐或受傷者,應提供必要醫療;寵物進出公共場所應使用鍊繩、箱籠以防護。動保處徐榮彬處長指出,動保法僅規範不得宰殺、販賣犬貓屠體,市府為加強犬貓保護,並有效杜絕此一惡習,規定不准購買、持有及食用犬、貓肉及任何含有犬、貓成分之食品。

 

徐榮彬說,動保法已規範屠宰貓狗者要被裁罰新台幣5萬元到25萬元;為了禁止饕客食用狗肉,高雄市自治條例規範食用者要受罰1.5萬元到7.5萬元。另外有些勞工因風土民情之不同,會捕捉、宰殺犬貓食用,為強化雇主對於員工教育之責任,勞工若於工作場所或公司提供之宿舍宰殺或食用犬貓肉雇主將受連帶處罰。他希望重罰可以杜絕食用狗肉,同時嚇阻販賣和屠殺。

 

 

 

 

 

 

 

【一零一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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