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生產事故救濟金最高領2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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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2

 

立院三讀生產事故救濟金最高領200萬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法院11日三讀通過明訂為了降低生產醫療糾紛問題,衛福部應設立生產事故救濟基金,由政府編列預算及菸捐支應,三讀後將比照現行的「生育事故救濟試辦計畫」,孕婦死亡救濟金最高可領新台幣200萬元。朝野立委在三讀後紛紛發言表示,希望該條例三讀通過後,能夠從婦產科開始,逐步減少醫病糾紛。

 

至2014年底,共有174件案件獲得補助,產科的糾紛案件也下降70%。明定衛福部應設生產事故救濟基金,從現行的醫療發展基金,根據過往試辦計畫的經驗,每年經費約需新台幣1億多元。 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王宗曦表示,生產事故救濟條例通過後,未來救濟金的發放仍比照現行試辦計畫,孕產婦死亡最高200萬元;胎兒、新生兒死亡最高30萬元;另孕產婦或新生兒極重度障礙每人最高150萬元、重度障礙每人最高130萬元、中度障礙每人110萬元。

 

 

為了讓生產事故救濟金有穩定的財源,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生產事故救濟條例,明訂衛福部為辦理生產事故救濟,應設生產事故救濟基金,救濟金的來源從原先的醫療發展基金,改為由政府每年編列預算及菸品健康福利捐支應,根據過往試辦計畫的經驗,每年經費約需新台幣1億多元。

 

 

立院三讀生產事故救濟金最高領200萬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另外,原先試辦計畫將未滿36週早產所致胎兒死亡排除在救濟的範圍之外,而生產事故救濟條例則將排除救濟的條件放寬至未滿33週,王宗曦說,希望可以幫助更多遭遇生產事故的家庭。而為降低醫療糾紛消弭爭議,條例也明訂醫院必須設置生產事故關懷小組,向發生生產事故的產婦及家屬提供關懷服務,先行消弭爭議,促使後續調解程序平和進行,中央主管機關應編列預算,辦理關懷人員的訓練講習。

 

對於降低醫療糾紛,三讀條例也明訂,醫院必須設置生產事故關懷小組,向發生生產事故的產婦及家屬提供關懷服務,以促進調解程序平和進行,衛福部也應編列預算,辦理關懷人員的訓練講習。對於醫事人員的保護上,在執行關懷服務時的道歉陳述,不得作為訴訟證據或裁判基礎,僅為鼓勵醫事人員勇於表達歉意,緩和醫病關係。為預防生產事故發生,三讀條例也要求醫療機構及助產機構應建立風險事件管控與通報機制,針對重大生產事故事件分析根本原因、提出改善方案,並配合衛福部要求進行通報及查察。

 

 

 

 

 

 

 

【一零一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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