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再修法保留外籍人才 各界可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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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5

政府再修法保留外籍人才 各界可提供意見

(圖/取自網路)

 

留住好人才,勞動部鬆綁雇主及外國人資格,並參考新加坡、日本、南韓近年規定,改採評點制,多元延攬人才,不再僅以單一月薪條件認定外籍人才,勞動部24日表示,外國專門技術人才評點制及僑外生評點制相關法規,將於25日進行預告程序,歡迎各界提供修正意見。

 

勞動部在12月3日行政院會中,提出延攬外籍人才工作評點制的整體規劃及法規鬆綁,鎖定「外國專門技術人才」、「僑外生」及「資深外籍技術人員」三類外籍人才,鬆綁雇主及外國人資格,並參考新加坡、日本、南韓近年規定,改採評點制,多元延攬人才,不再僅以單一月薪條件認定外籍人才。

 

政府再修法保留外籍人才 各界可提供意見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依目前外籍專門技術人才工作評點制規劃草案,包括學歷、專業能力、工作經驗、外語能力、配合政府政策、聘僱薪資及華語能力等評點項目,累計評分達60點者即可來臺工作。對於外界特別關切的學歷、專業能力等評點項目,勞動部說,將廣納社會各界意見,並配合產業所需,會同國發會等相關部會,持續研議妥適標準,力求延攬及留用優秀外籍人才,落實政府人才政策。

 

勞動部說明,為留用我國培育的外籍人才,考量畢業後可能的受聘僱條件,103年起推動專屬僑外生的工作評點制,未來更規畫放寬僑外生評點標準,將原來8項評點項目,改為採計學歷、擔任職務資格、華語及外語能力等4項評點項目。另外聘僱月薪4萬7,971元的條件,是依2004年勞動部職類別薪資調查的我國專業人員平均總薪資結果所訂,未來外籍人才申請來臺工作採行雙軌制,聘僱薪資不再是唯一標準,雇主可依外籍專門技術人才的資格,選擇適合的申請方式。

 

 

 

 

 

 

【一零一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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