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夜店殺人案判決出爐,富少曾威豪被判8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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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9

台北夜店殺人案判決出爐,富少曾威豪被判8年徒刑

(圖/取自網路)

 

台北地院19日針對台北夜店殺警案做出判決,主嫌富少曾威豪、女友劉芯彤及幫派份子蕭叡鴻被判8年半至9年半徒刑。法官認為曾威豪在受審中推諉塞責,而劉芯彤則故作無辜,態度倨傲,認為他們惡行重大,不能輕判。

 

103年9月13日凌晨2時,台北富少曾威豪與女友劉芯彤在夜店消費,與店內人員發生衝突,女友隨後打電話請幫派份子蕭叡鴻到場助陣。蕭叡鴻集結多人,卻害怕引起側目,因此先在大佳河濱公園聚集人員,隨後才前往夜店。之後店內內發生鬥毆,當天休假的員警莊瑞源發現店內狀況不對,因此找另一位員警薛貞國到場支援,不過薛禎國卻在這場衝突中遭到痛擊,送醫後不治身亡。

 

在法院判決書中,法官表示本案起訴及追加起訴共66人,其中富少曾威豪、女友劉芯彤是傷害、傷害致死罪嫌,而蕭叡鴻及其他涉嫌人則是殺人傷害罪嫌。起訴的66中,有25人坦承曾經在場助陣。

 

台北夜店殺人案判決出爐,富少曾威豪被判8年徒刑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法院表示,在審理該案時已經取得被告、檢察官同意,特別委託台北大學犯罪學研究所啟動「修復式司法」會議,修補兩造關係。除了讓被告與薛禎國妻子會談,達成補償協議,並在會談後撰寫被告「量刑前社會調查報告」,作為法官審判參考。

 

原本死者家屬對66名被告總共求償5129萬元,但在法院啟動調解下,其中48人以3626萬元達成調解。包括主嫌曾威豪給付500萬元、劉芯彤付150萬元、蕭叡鴻則給200萬元,其餘被告則給付150萬元到15萬元不等金額。

 

對此,受害者家屬則表示不能接受。委任律師周武則榮表示,薛貞國絕未圍事或喬事,而是在休假時執行勤務,導致圍毆致死。他們在法官監督下達成和解,全都採用分期付款,期間最長到41年。按照協議,目前應收到570多萬元,但還有很多人完全沒付。死者母親與遺孀努力爭取最高的賠償,並確保賠償金額能全部給付。不過由於部分被告在事後態度無悔意或未達成和解,因此有可能會再提起上訴。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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