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囚鄭性澤重獲自由 關14年鄭性澤不怨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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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3

死囚鄭性澤重獲自由 關14年鄭性澤不怨懟

(圖/取自網路)


下十三姨KTV殺警案的死囚鄭性澤被關了多年,3日重獲自由。日前因為台中高分檢發現此案疑點重重,認為鄭性澤不是犯案兇嫌,主動聲請再審,在台中高分院通過全案再審後,3日下午為審視是否有羈押必要,提訊鄭性澤召開羈押庭,在合議庭庭訊後,鄭性澤除被限制出境外,被裁定無羈押必要,等了多年重獲遲來的正義。


庭訊時,審判長黃仁松拋出多個問題,為更明白殺警案事件提出「事發前做什麼」問題,接著詢問鄭性澤內心的想法和釋放後將面對的問題,包括「事發前做什麼」、「家中有什麼人」、「若獲釋要靠何謀生」、「要如何面對異樣眼光」而為更貼近鄭性澤的真實想法,面對冤枉入獄的想法,黃仁松直接的詢問:「被關14年,心裡想法?」

 

鄭性澤心情平穩,沉穩的回答審判長,對於多年待在獄中的心情,鄭性澤表示,自己本就是冤枉的,問心無愧,並不會擔心別人的眼光,提到出獄後的打算,他提及將先待在家裡幫家人務農。對於許多人對他表示支持的聲浪,他表示,在監獄中就接收到許多幫助平反的聲音,對此感到很感激,並說不會判處死刑的錯誤審判有所怨懟。但鄭性澤也說他拒絕具保,因為他在本案是被冤枉的。

 

死囚鄭性澤重獲自由 關14年鄭性澤不怨懟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檢方在審判後表示,殺警案鄭性澤冤枉入獄,本應無罪判決,所以無羈押必要。並提及,若要其他強制交保或責付,由法院審酌。鄭性澤的律師團則提出《速審法》規定,表示鄭性澤因先前違反《槍砲管制條例》被判刑2年並執行完畢,但扣除那2年鄭性澤已被關押11年9月又26天,超過8年,應視為撤銷羈押。 

 

鄭性澤的母親、弟弟從苗栗趕到台中高分院等待鄭性澤3日下午的提訊結果,並期望能早日帶鄭性澤回隔了多年未歸的家,鄭母開庭前接受媒體訪問時,等待多年的正義終於到來,他忍不住激動的情緒,直說「很開心,謝謝大家」,言語之中表露喜悅之情。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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