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前不孝女蔡京京與男友曾智忠聯手殺母,還狠心將遺體丟棄在花蓮的海邊,蔡女被逮捕到案後被診斷為精神疾病獲判無期徒刑,曾男因犯後態度惡劣兩度被判死,但花蓮高分院更一審卻認為曾男求學成績優異、操行良好,不僅在中正理工學院以第3名畢業,任職軍中時還多次被記功嘉獎,因此判斷有教化之可能,改判他無期徒刑。
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判2人無期徒刑定讞。最高院判決理由表示,曾男犯罪動機起於怨恨蔡母反對他與蔡女交往又拒絕金援,導致蔡女到超市偷東西吃被捕還被羈押,曾男則怪罪蔡母害他與蔡女生活變得不順遂,所以才想殺害蔡母藉此改變和蔡女的命運。
(圖/取自網路)
34歲的蔡京京在紐西蘭遊學時,認識54歲的曾智忠,2人交往並同居,2010年2人返台後常常向蔡母伸手要錢,蔡母認為曾男行為偏差、好高騖遠,多次要求兩人分手,也曾當面數落曾男遊手好閒,因而種下弒母殺機。2012年兩人以看屋為名騙蔡母碰面,曾男趁機利用電擊棒電昏蔡母,再以粗鐵絲纏頸絞殺,蔡女雖沒有親手殺母,但卻在一旁冷眼觀看全程,並協助男友用童軍繩、鐵絲綑綁遺體裝進垃圾袋,再從台北租車載著屍體到花蓮縣豐濱鄉的斷崖棄屍。
檢警調查,蔡女為了誤導檢警的追查方向,甚至模仿母親筆跡,在家留紙條佯裝母親出外當志工;兒曾男至首至尾都否認殺人,直說和他毫無關連,甚至誣指是蔡父用符咒施法讓蔡母死亡。但蔡父連繫不上,無其回應。更一審合議庭法官另調閱曾男求學成績,見他在校成績優異,任職航發中心期間頻因執行計劃有功遭記功嘉獎,認定他仍有教化的可能,因此改判無期徒刑。花蓮高分檢對曾智忠獲撤銷死刑、改判無期徒刑無法接受,將上訴。不過最高法院今駁回檢方上訴,改判他們無期徒刑,全案定讞。
(圖/取自網路)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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