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求歡遭拒殺害學妹,法官判可教化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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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9

 

男大生求歡遭拒殺害學妹,法官判可教化免死

(圖/取自網路)

 

 

嘉南藥理大學黃姓大二生去年3月間,向大一學妹求歡被拒絕,竟起殺人念頭掐死學妹再性侵,隨後將屍體裝袋後載到高雄山區焚屍。針對本案,高雄地方法院判決黃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法院表示,由於黃男犯後一再向家屬道歉,高雄地院審理認為他還有教化後再融入社會的可能,因此依殺人、辱屍及毀屍3罪判處黃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未求處死刑,仍可上訴。

 

 

24歲的黃男與就讀同校他系的學妹是普通朋友,學妹另有男友,並在外地。去年3月夜間學妹借宿在黃男的租屋處,隔天清晨6點時,黃男向學妹要求發生性關係,但學妹拒絕表示要離開,還說要將黃男向她求歡的事告知男友,黃男要求學妹不要張揚,兩人為此大吵後,黃男心生不滿,竟利用身高174公分、體重155公斤的身材優勢出手掐住學妹脖子,讓原本坐在床邊的學妹倒臥床上,後腦杓重擊床鋪,黃男隨即持續扼住學妹頸部,再以手摀住學妹口鼻,導致學妹因頸動脈及呼吸道遭壓迫腦部缺氧窒息死亡。

 

 

黃男用手測試鼻息,發現她已無呼吸、心跳,認定學妹已身亡,竟又將她抱到床邊地板上性侵,黃男事後為湮滅屍體,本打算使用鹽酸毀屍滅跡,但因購買鹽酸、硝酸回家後,發現味道刺鼻,放棄以鹽酸毀屍,改變預謀丟棄焚屍。他先外出購買黑色垃圾袋,將學妹遺體裝入垃圾袋中,置於機車前方腳踏墊,載往高雄尋覓棄屍地點,沿途先到附近的加油站,用飲料空瓶裝購得的汽油,再載到高雄柴山一處佛寺下方山坡地丟棄,因點汽油焚屍,濃煙過大,被民眾發現報案,而離開現場的黃男也因形跡可疑,被警方逮捕。

 

 

男大生求歡遭拒殺害學妹,法官判可教化免死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經偵查審問後,法官認為,黃男在班上人緣尚佳,許多同學表示難以相信黃男會是犯下此案的兇手,希望黃男能好好悔改、加油等,在可見黃男並非仇視社會意欲報復之反社會人格的人,法官認為黃男只是一時之間受到刺激,在積壓不滿、求歡未果的挫敗感以及擔心醜聞被廣為流傳後,朋友可能對自己觀感變差的衝動之下鑄成大錯,因此僅處無期徒刑。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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