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燈泡命案》兇手精神鑑定正常 依殺人罪起訴求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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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3

 

《小燈泡命案》兇手精神鑑定正常 依殺人罪起訴求處死刑

(圖/取自網路)

 

 

今年3月28日上午,北巿內湖區街頭發生4歲女童遭隨機殺害驚悚慘案!兇嫌王景玉隨機尾隨女童和女童母親,一名外號「小燈泡」的4歲劉姓女童騎滑步車無法上人行道階梯時,竟持剁骨刀朝女童頸部狠砍12刀,身首異處,劉母親眼目睹,奈何無力阻止,王隨即被民眾合力制伏,警方對他上銬,他卻大呼「太緊,好痛」,民眾忍不住大罵人渣!引發全台關注。

 

 

檢察官上月1日將王嫌從看守所借提到榮總進行一整天的精神鑑定,士林地檢署今(23)日偵結,將王嫌依殺人罪起訴,並求處死刑。其中關鍵的精神鑑定,牽涉犯案時狀態,檢察官委託榮總醫師鑑定,認定王嫌犯案時精神狀態正常,並沒有受到毒品、藥物的影響。

 

 

檢察官認定,王嫌事前購買刀子,又返回住處,並在西湖國小旁邊遊蕩,企圖想要進入校園事後經由王嫌陳述與監視器畫面顯示的時間點都相同,認定記憶力並沒有問題。女童遭割斷脖子,王嫌事後陳述,犯案時先下手時兇殘的動作,與女童的刀傷一致,檢方認為,王嫌犯案時理解、分析能力與正常人無異。

 

 

《小燈泡命案》兇手精神鑑定正常 依殺人罪起訴求處死刑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檢警調查,王嫌落網後語無倫次,一度稱要保持緘默權,還稱自己是古代聖君「堯舜」之一的「堯」,要找四川小女孩傳宗接代,並要把她殺了才行,員警問他後不後悔?他竟面無表情回答:「沒有」,並不斷跟員警說「見朕還不跪下!」但在進行精神鑑定後證實他的精神狀態並沒有異常。

 

 

檢方指出,王嫌在公眾場所冷血殘暴犯案,造成國人極度震撼,影響被害人之家庭、社會治安至鉅,且犯案後未曾懺悔,均顯示其惡性重大,毫無悔意,難以教化,故對王姓被告求處極刑。另檢方曾傳喚小燈泡劉母到庭陳述意見,但劉母本人並未到庭。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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