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殺人魔鄭捷死刑18天定讞!昨3三槍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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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1

執行的檢察官錢漢良說:「法律的精神在於社會正義,而正義是基於良知的正道,正道的理想必須能夠具體實現,社會正義才有落實的可能。」捷運殺人魔鄭捷在死刑定讞18天後在昨晚終於伏法,在槍擊前猛喝水,且怕會痛向刑官要求打麻醉,死前還是不改一貫態度,裝酷拒絕回答執行檢察官提問,行刑手朝心臟開第一槍,鄭捷的身體很明顯還有搖動,總共被開了3槍,才沒有生命跡象。

 

 

鄭捷昨晚伏法,從判決定讞至槍決僅18天,鄭捷伏法後,遺體由殯葬業者運送離開,原本以為運至就近的板橋殯儀館,車輛卻開往國道一路南下,送往中壢殯儀館冰存,法務部已通知家屬今天白天至殯儀館認屍。

 

 

捷運殺人魔鄭捷死刑18天定讞!昨3三槍伏法

(圖/取自網路)

 

 

昨(10日)晚間鄭捷被帶往刑場後,高檢署執行檢察官錢漢良依照規定詢問鄭捷是否收到判決?有沒有任何遺言、意見等,但鄭捷沒有回應,只冷漠的看著檢察官說:「我想喝口水。」看守所人員為鄭捷準備4樣配菜的焢肉便當及菸酒,他僅把一半便當吃完,幾乎把水喝光,沒有抽菸也沒有喝酒,法醫為他注射麻醉藥,然後便趴臥在行刑點等待死亡來臨。

 

晚上8點47分,行刑手從背後朝鄭捷心臟開第一槍,鄭捷的身體有很明顯地晃動,在過了2分鐘後,執行檢察官下令補開第二槍,行刑手表示感覺「泡泡」的,法醫研判可能沒有命中心臟,只擊中肺部,8點51分再補上第三槍,經過20分鐘後由法醫相驗確認鄭捷已死亡,才由殯葬業者將他的遺體載離刑場。鄭捷被槍決前曾要求打麻藥,法醫問他是否怕痛,他點頭表示怕;據法務部表示,他死前曾留有遺言,但基於隱私並不願透露他最後說了什麼。

 

 

捷運殺人魔鄭捷死刑18天定讞!昨3三槍伏法 | 文章內置圖片

(圖/取自網路)

 

鄭捷在押期間曾試圖與外界聯繫,得知檢方和法官曾傳喚他以前的好友出庭作證,所以透過筆錄找到好友的地址,寫信問朋友近況,但從來沒有收到回信。雖然鄭捷的心情、表情上看來沒有任何情緒,卻自我安慰,朋友應該只是沒收到,可能筆錄上的地址是戶籍地、並非通訊處,由此表現出他試圖說服自己朋友沒回信的事實。

 

鄭捷在看守所的期間非常討厭裡面的飲食,每天吃的都是用父母寄給他的零用金買泡麵或罐頭吃,每天至少有一餐吃泡麵,每天除了放風時間可打籃球,剩下的時間鄭捷都在所內看科幻小說或參加團契打發時間,他曾說「反正我是沒未來的人,剩沒多少時間,就活在虛擬世界裡」。因此特別愛看科幻小說。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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