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丐趕廟公 世代開墾變竊占國土 三峽農民啞巴吃黃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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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2

三峽區約有五千六百公頃土地屬林務局管轄,上千戶居民在此耕種、生活,須與林務局訂定租約,近期適逢租約更換期,共二一九○筆土地逾期,面臨續約困難,恐淪為竊占國土。

 

乞丐趕廟公 世代開墾變竊占國土 三峽農民啞巴吃黃蓮 | 文章內置圖片

(示意圖/擷取自網路)

            

立委吳琪銘昨天邀集相關單位召開說明會,有農民痛批,「祖先自日治時代就在這裡開墾,為何國民黨來台就全部強占,反要他們向政府租地?」要求還地於民。因為鄉親們自清朝、日治時代就在此地種植樟腦維生,祖先留下來的家園,竟變成林務局所管,要耕種、修房都要經林務局同意,否則就是竊占國有地,根本是「乞丐趕廟公」,讓農民啞巴吃黃蓮,有苦說不出。

 

林務局長李桃生表示,面臨續約困難的承租戶,是因違反契約內容,擅自擴建房屋、耕種項目不符規定等,將以個案方式到各戶會勘,輔導民眾續約或解除林地。說明會上約有上百居民出席,插角、有木、安坑、五寮、金圳等里長無奈表示,賴以遮風蔽雨的屋頂要翻修時,要先向林務局提出申請,有的漏水嚴重忘記申請的,就遭到強制拆除、移送法辦,根本是刻意刁難;興建工寮、擋土牆等也不能用水泥建材,颱風一來就毀於一旦。

 

乞丐趕廟公 世代開墾變竊占國土 三峽農民啞巴吃黃蓮

(示意圖/擷取自網路)

 

對於「乞丐趕廟公」的控訴,林務局長李桃生對此會應,民眾除非能提出日治時期耕作或居住的證據,否則不能取回土地,又說還地於民不屬林務局權責,會將此問題向內政部反映。此外,修繕房屋、興建擋土牆等,須符合「森林法」規範,若有必要性,不破壞安全及地質,無礙國土保安及林業經營,林務局一定同意申請,讓民眾維持生活。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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