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林村滅村 (圖/取自網路)
台灣夏季時常受颱風侵擾,也因颱風釀成不少嚴重災禍。2009年的莫拉克颱風,不僅造成小林村滅村,462人因此罹難,家屬傷痛之際野生請了國配,歷經兩年多的審理,昨日2審宣判,還是以敗訴收場。由罹難者家屬組成的自救會,紅著眼眶強調,將會上訴到底,也痛心發表敗訴聲明。自救會會長蔡松諭表示,莫拉克颱風是台灣有史以來最嚴重傷亡的天災之一,也是台灣首次出現「滅村」的字眼,既使歷經七年還是沒辦法等到公道判決。
蔡松諭指稱,當時高雄縣災害應變中心已經發出6次紅色警戒通報,至少8次通報要求撤離,但甲仙鄉公所並未執行命令撤離村民,致發生滅村悲劇,鄉公所及縣政府顯有疏失,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也事證明確。既始有如此明確的事實,判決結果仍然令人心痛且遺憾。
民眾盼獲公道判決 (圖/取自網路)
小林村滅村是因為獻肚山崩塌、及因崩塌形成的堰塞湖潰決所致,合議庭認為,我國僅有就土石流有警示,以及注意規定,但是崩塌的部分則並沒有警示以及將歡的處理措施規定,目前的科技也無法預測崩塌,更不可能事前預警。高雄市府委任律師表示,小林村是因山崩造成滅村慘劇,但山崩難以預測,因此鄉公所及縣政府相關公務員並無疏失,既使有疏失,與小林村民親人死亡,也門有直接的因果關係,因此認為家屬並沒有道理要求國賠。
自救會會長蔡松諭 (圖/取自網路)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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