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自網路)
省稅妙招又多一項新選擇,通勤收據,或是證照收據,未來都可以拿來做為抵稅,原因在於說大法官釋憲解釋中,現在一般受薪階級報稅,只能定額減去薪資扣除額12萬8千元,有別於醫生、會計師等特殊行業,可以列舉出成本實報實銷,稅制不公平,因此要求財政部2年內檢討。
這樣的新制度對於民眾一定是好事,但是國稅局也有反對意見,以治裝費舉例,如何證明是職場用?再來通勤收據,是去旅遊還是跑業務呢?如果此項稅制通過,認定方法太過於廣泛,是好是壞先不說,屆時可能光是認定方式就有得頭痛了。
會計師林建邦認為:「應該是朝這個類似『執行業務所得者』,他們有固定的費用率,來做扣除的動作。」,未來可以比照執行業務所得,針對不同行業訂定差別費用率,減少稽徵困難,畢竟釋憲替公平稅制寫新的里程碑,但怎麼認定、又要從哪裡開闢減少的稅收,是財政部的新難題。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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