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將於近期預告「保險業設立遷移或裁撤分支機構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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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07

​​​​​​​​​​​​​​金管會將於近期預告「保險業設立遷移或裁撤分支機構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圖/翻攝自網路)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表示,為落實保險業公司治理及強化跨國保險業洗錢防制及打擊資恐之基礎工程,暨因應實務作業及業務監理之需,已完成「保險業設立遷移或裁撤分支機構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之研議,將於近期內依法辦理預告。
本次修正重點如次:
一、 為落實保險業公司治理,對於保險業申請增設國內分公司(分社)者,規範應提具公司治理執行情形之說明,作為申請案應備文件。(修正條文第四條)
二、 為強化保險業國外子公司或分公司洗錢防制及打擊資恐之基礎工程,及保險業落實公司治理,對於保險業申請設立國外子公司或分公司者,增列應檢具符合主管機關對於國外分支機構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控管機制要求及公司治理執行之說明,作為申請案應備文件。另增訂旨揭管理辦法關於國外分支機構負責人之定義,以資明確。(修正條文第十三條、第十四條)
三、 另對於旨揭管理辦法發布施行日前已設立國外代表人辦事處且有實際經營業務行為者,規範應比照國外子公司或分公司之事後管理相關規定辦理。(修正條文第十六條)
    金管會表示,為廣納多方意見以期修正內容臻於周延,此次修正草案預告公告除將刊登行政院公報外,草案總說明、條文對照表亦將載於金管會「主管法規整合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1aw.fsc.gov.tw/law/)之「法規草案預告論壇」網頁。外界如對於預告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可於草案預告公告刊登公報之翌日起60日內,於前開「法規草案預告論壇」陳述意見。

檢附「保險業設立遷移或裁撤分支機構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乙份。

聯絡單位:保險局壽險監理組 
聯絡電話:(02)89680763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
http://fscmail.fsc.gov.tw/FSC-SPS/SPSB/SPSB01002.aspx

 

公告時間:2017-03-07
文章來源:http://www.ib.gov.tw/ch/home.jsp?id=34&parentpath=0,2&mcustomize=multimessage_view.jsp&dataserno=201703070004&aplistdn=ou=news,ou=multisite,ou=chinese,ou=ap_root,o=fsc,c=tw&dtable=News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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