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翻攝自網路)
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以下簡稱投保中心)依證券交易法第157條規定以股東身分催促各上市上櫃公司董事及監察人對內部人短線交易行使歸入權,或由其代位行使歸入權案件,106年度第1季辦理情形如下:
一、自83年下半年度至105年上半年度止應行使歸入權案件共計7,386件,應歸入金額新臺幣(以下同) 3,469,714,402元;已行使結案7,378件,已歸入金額2,343,711,326元;未結案件8件。
二、106年度第1季就前述應行使歸入權案件執行結案50件,結案金額92,318,544元。
為保障投資人權益,投保中心將持續督促各該上市(櫃)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157條規定,對其內部人因短線交易所獲致之利益尚未歸入公司者確實執行請求。
聯絡單位:證券期貨局證券交易組
聯絡電話:2774-7239
如有任何疑問,請來信:
http://fscmail.fsc.gov.tw/FSC-SPS/SPSB/SPSB01002.aspx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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