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海岸巡防署高雄第二機動查緝隊查獲漁船走私菸品24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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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15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高雄第二機動查緝隊查獲漁船走私菸品24萬包

(圖/翻攝自網路)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高雄第二機動查緝隊於本(106)年5月12日會同基隆機動查緝隊、基隆市政府及高雄市政府等機關(單位),持搜索票於基隆八斗子漁港查獲「昇○滿號」漁船載運「勝○牌」走私菸品480箱計24萬包,全案將依違反菸酒管理法查處。


因應菸稅調漲恐提高菸品走私誘因,為加強查緝走私菸品,確保國家稅收,財政部於105年10月20日會商相關查緝機關訂定「查緝走私菸品精進執行方案」,經各查緝機關積極協力執行並發揮團隊合作精神,展開全方位之查緝,迄今已查獲私菸逾528萬包,其中於海上港區查獲走私菸品案件308萬餘包,另於市面倉庫及查獲旅客攜帶超量菸品案件220萬餘包,已具成效。鑑於該方案已實施半年,為利精進防杜措施,財政部復於本年4月28日邀集各查緝機關會商檢討精進該方案,並請財政部國庫署統合各查緝機關能量落實執行,以有效打擊不法,遏阻菸品走私。


依菸酒管理法第45條第2項及第46條第1項規定,輸入私菸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金;販賣、運輸、轉讓或意圖販賣、運輸、轉讓而陳列或貯放私菸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但查獲物查獲時現值超過新臺幣50萬元者,處查獲物查獲時現值1倍以上5倍以下罰鍰,最高可達新臺幣600萬元,不法業者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


財政部國庫署並呼籲國人不要購買來路不明或售價顯不合理之菸酒,以免危害身體健康;若有發現違法菸酒,可撥打全國免付費檢舉專線0800-867890提出檢舉,如因而查獲私劣菸酒,將以罰金罰鍰及沒收沒入物變價款金額20%計算核發檢舉人獎勵金,每案最高額可達新臺幣480萬元獎金,希望透過全民共同合作,打擊不法,以維護大眾權益。

 

公告時間:2017-05-15
文章來源:https://www.nta.gov.tw/web/AnnNews/uptAnnNews.aspx?c0=238&p0=9704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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