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學歷年資迷思,回歸專業能力取才敘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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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05

破除學歷年資迷思,回歸專業能力取才敘薪 | 文章內置圖片

(圖/翻攝自科技部官網)

 

職場按學歷及年資給薪,未能反映專業能力及工作績效
每年投入科技研究領域之職場新鮮人眾多,然市面上有關研究助理類之徵才資訊,有大部分起薪是以學歷年資為主要標準,未反映工作性質、所需專業及求職者之能力專長。


 
進一步更發現公私立學研機構及政府機關,於其聘用專任助理之徵才資訊,薪資待遇比照科技部專任助理標準的情形,未考量各項工作職缺所需勞力付出及工作績效要求,出現「不同工卻同酬」的現象亦不在少數。某社群網站的貼文更指出,一個國家級的研究單位進用博士級研究人力,其薪資卻比照科技部專任助理的薪資標準核給,讓卓越傑出的專業能力無法獲得同等價值的報酬。


 
科技部自民國94年起,即不再統一律定專任助理單一給付標準,亦將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標準表改為參考表,僅作為各學研機構申請計畫經費編列參考,並授權各機構自訂標準以提供實際用人敘薪彈性,惟落實到執行面時,仍被視為圭臬,並續以此按學歷分級的工作酬金數額作為給薪依據。尤有甚者,其他政府機關、財團法人或研究單位,於徵才時更廣泛援引比照,間接造成社會普遍過度看重學歷並據以核薪,限縮專業人力價值。


 
廢除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改變以學歷敘薪風氣
經參考美、德、日等國際間眾多研究機構對於研究助理敘薪之準則,皆非以學歷為單一敘薪標準,而須綜合考量工作內容、專業技能、研究產出、工作績效及獨立作業能力等因素。


 
為摒除以學歷做為單一敘薪標準的限制,科技部修正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助理人員約用注意事項,刪除專任助理依學歷分級規定,要求各學研機構於聘用計畫下專任助理時,敘薪之標準應著重在專業能力及工作需求,而非個人學歷,並同時廢止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


 
自106年8月1日起,科技部研究計畫下之各受補助機構,必須考量工作內容、專業技能、獨立作業能力、相關經驗年資及預期績效表現等條件,自訂專任助理工作酬金標準,並據以編列助理費用,往後亦應適時隨生活水平、物價動態調整。


 
取消博士後研究教學研究費支給額度限制,以專業能力審定
為培養國家建設所需人才,鼓勵初獲博士學位之學人繼續從事研究工作,以增進研究能力及經驗,科技部陸續推動各項補助延攬科技人才(含博士後研究)相關措施,並明訂教學研究費之補助標準依補助延攬客座科技人才教學研究費支給標準表所定額度範圍內,參酌受延攬人之學經歷、學術地位、特殊技術及工作經驗、近年來論著價值、研究或教學對國內學術科技領域助益及貢獻程度等審定。


 
為拔擢優秀有潛力之年輕博士後研究人員,鼓勵啟動研究生涯規劃,經檢討刪除前開標準表中博士後研究教學研究費支給額度範圍限制,同樣自106年8月1日起,由申請機構綜合考量受延攬人之學經歷、學術地位、特殊技術及工作經驗、近年來論著價值、研究或教學對國內學術科技領域助益及貢獻程度等因素自行訂定標準,並依據該標準於申請書中提供建議金額,亦說明審核原則與程序,再綜合評量後審定。


 
賦予敘薪彈性,兼顧合宜用人迴避規定
科技部取消單純以學歷或年資做為敘薪標準,希望帶動所有用人機構正視自身工作性質、對人員的表現期待及激勵措施,給予職場工作人員友善且實質反映工作績效的報酬;科技部同時要求學研機構進用專任助理或博士後研究人員,應確實迴避進用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之配偶或三親等以內血親及姻親為助理人員,嚴守利益迴避分際。


 
為年輕世代建構「努力、就有機會」的環境,營造「美好、看得見」的未來
現在社會社群網絡發達,在各臉書專頁或PTT上皆可看到各行各業職場甘苦談,其中多數為埋怨自己比其他人付出了許多心力,工作量負荷重,卻因為學歷的關係,支領同等的薪資;或雖具有超越本身學歷資格的傑出專業能力,卻因受到學歷的限制,僅能支領與其價值不相符之薪資水準。面對這樣的現象,政府責無旁貸應協助憑藉其能力去探索未來,實現夢想。科技部作為鼓勵年輕人勇敢創新的單位,有責任為人生職涯正要開始起步的年輕世代,建構一個「有努力、就有機會」的環境,並協助營造「美好、看得見」的未來。

 

公告時間:2017-06-05
文章來源:https://www.most.gov.tw/folksonomy/detail?subSite=main&article_uid=6d4896a3-e1b2-49e3-b988-7d4271bb1f76&menu_id=9aa56881-8df0-4eb6-a5a7-32a2f72826ff&l=CH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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