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台鐵設置防災中心 把握黃金時間搶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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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15

督促台鐵設置防災中心 把握黃金時間搶救

(台北車站/取自維基百科)

 

行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早於95年已指示交通部督導臺鐵局規劃設置臺北車站聯合防災中心,以維護臺北車站公共安全,臺鐵局經過多年規劃將臺北車站聯合防災中心納入「環島鐵路整體系統安全提昇計畫」之內,原訂工程期間為100年3月至101年5月,惟因履約爭議於103年5月終止契約隨後又於103年12月再開工,又因履約爭議於104年4月停工,另臺鐵局於106年7月再辦理委託規劃設計招標作業,預定於107年1月規劃設計完成後即動工,108年3月完工。

 

臺北市柯市長上任後非常重視臺北車站之公共安全,透過多種管道建議交通部及臺鐵局儘快設置聯合防災中心,包括請副市長於行政院院會向交通部建議督促臺鐵局儘快設置聯合防災中心,及於105年12月16日請消防局、交通局局長及副局長拜會臺鐵局儘快設置聯合防災中心,並經臺鐵局同意成立推動小組,以加速推動聯合防災中心成立及運作,隨後消防局多次與臺鐵局協調聯繫,方於今年2月23日經臺鐵局回復將於108年3月竣工。

 

臺北車站於特定區面積廣闊,使用空間結構複雜、人潮聚集流動率高,且不特定出入人員眾多,每日轉乘旅客逾50萬人,因管理單位分屬中央、地方及民間等不同單位,管理措施各自不同,有明顯落差,如不幸發生災害極易造成重大傷亡。臺北市消防局為維護臺北車站公共安全,在聯合防中心未成立運作之前,已於105年4月先邀集交通部、臺鐵局及相關單位訂定「臺北車站特定區聯合防災中心緊急應變標準作業程序」,內容包括防災救災運作方式及通報機制,並要求臺北車站相關單位做好防災及救災之準備,以維護公共安全。

 

消防局已依消防法之規定責成臺北車站特定區相關單位場所成立「共同防火管理協議會」,並制定「共同消防防護計畫」,辦理經常性之防災管理及監控事宜,並依所定計畫,每半年辦理自衛消防編組演練、走位訓練,及聯合自衛消防編組演練;並於105年3月聯合臺鐵、高鐵、桃捷、北捷擴大辦理災害防救演習,同時邀請新北市、基隆、桃園、國軍及相關單位辦理共同演練,演練項目包括列車翻覆搶救、爆裂物處理、毒化災演練、火災搶救及及大量傷病患疏散救護演練等,其目的均係為維護臺北車站之公共安全。

 

災害發生時初期現場之管理單位應於搶救之黃金時間內做好通報、疏散避難及救災救護等初步應變措施,再引導消防救災單位進入災害現場進行搶救,爭取救災時效,才能及時遏止災害擴大,臺北車站特定區空間廣闊、用途複雜、人潮眾多,如果沒有設置聯合防災指揮中心,災情監控分屬不同管理單位,災害初期一定會因橫向聯繫不足,而造成恐慌推擠,後續消防人員到達時場面已經失控,只能讓災害不再擴大,無法確保民眾免於受到傷害,故臺北市消防局還是希望交通部督導臺鐵局儘速設置聯合防災中心。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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