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經濟漸趨 國稅局稽查逃漏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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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05

網紅經濟漸趨 國稅局稽查逃漏稅

(圖/取自微博)

 

隨著科技時代漸趨,社群網站熱絡頻頻。網紅憑藉個人風格與魅力,獲得高人氣討論,並因此獲得商品代言機會,賺取高額利潤。網紅經濟引發國稅局關注,為避免出現任何逃漏稅情況發生,當局亦運用人工智慧AI進行稽查,嚴厲杜絕網絡犯罪活動。

 

台北國稅局透露,近期查獲某位長期使用臉書經營旅遊粉絲團的知名網紅,與國內連鎖飯店業者合作,透過個人連署粉絲專頁代銷飯店住宿券。經過國稅局調查發現,僅僅2015年的銷售金額與佣金收入,總計達到新台幣5000萬元,高額數目相當驚人。

 

稽查偷漏稅涉及個資,國稅局不願透露相關網紅與飯店業者資訊。當局強調,目前已經通知網紅限期補辦稅籍登記,並對其補徵約240萬元營業稅,並依銷售額課處5%罰鍰,連補帶罰約500萬元,另亦會追捕其營所稅。

 

某部落客兼營海外幼兒用品代購,認為這類網紅與業者合作代銷商品模式已成熟,並維持相當長時間。舉出宜蘭某間知名五星級飯店,就曾與3個團媽合作販售住宿券,更規定每人使用額度。不僅如此,許多旅遊、美食、美妝部落客或網路小模,更與業者有合作案,私下收入相當高。

 

談起網絡銷售,過往部落客仍要寫出圖文並茂文章,才能獲得高人氣。現今透過臉書網頁,儘管文筆不好亦沒關係,只要在臉書、IG放放美照,寫寫短篇文章就能獲得點閱率。該名部落客對國稅局相關舉動,建議應該針對這類網紅進行調查,認真調查背後是否有逃漏稅。

 

台北國稅局局長許慈美表示,已將網路交易列為重點查核對象。只要是以營利為目的,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抑或透過代銷或代溝賺取佣金或手續費等等,都屬於銷售貨物或勞務範疇。網路交易每月銷售額達起徵點者(銷售貨物者為8萬元;銷售勞務者為4萬元),就應依法申請稅籍登記並課徵營業稅。

 

針對臉書二手商品交易平台,許慈美表示由於賣家並非常態性賣東西,亦非以營利為目的,因此此類項目就無須繳交所得稅。網紅經濟漸漸上路,國稅局將設置一套課稅資料蒐集方法,不僅讓民眾檢舉,更會派員實際查核,另外亦會應用人工智慧科技,透過網路機器人稽查社群網絡。如若發現網紅透過社群網站營利,待資料調查完整後,將會輔導網紅辦理稅籍登記並補繳稅款。

 

【101傳媒/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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