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滅證串證 兆豐案蔡友才、王起梆羈押禁見

2016-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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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滅證串證  兆豐案蔡友才、王起梆羈押禁見

(圖/取自網路)

 

兆豐銀洗錢風波爆發案外案,台北地檢署經跨夜偵訊,約談涉案等18人,蔡友才、王起梆、謝泓源以被告身分移送北檢複訊,謝泓源涉嫌偽造文書以20萬元交保,檢方控告蔡友才及王王起梆違反銀行法、證交法、偽造文書與金控法等罪嫌,今〈5日〉清晨5時10分法院裁定將2人羈押禁見。

 

依檢察官提出的證據,法院裁定蔡友才涉嫌〈證卷交易法〉特別背信罪、公開發行董事特別背信罪、內線交易罪、〈銀行法〉特別背信罪、收受不正利益罪、〈營業秘密法〉洩漏營業秘密罪、〈刑法〉洩漏業務上工商秘密罪、洩密罪、行使業務登載不實罪,等9項罪名。

 

王起梆則被控涉犯〈證卷交易法〉公開發行董事特別背信罪、內線交易罪、〈銀行法〉特別背信罪、收受不正利益罪、〈刑法〉行使業務登載不實罪,等5項罪嫌。

 

法院裁定蔡友才對鑒機公司設立過程的陳述,與同案被告及證人與扣案物證不符,且王起梆也承認刪除存放於隨身碟關於鑒機的資料,試圖湮滅證據,蔡於案發後確實有接觸前財政部長張盛和,因此有羈押的必要,以防串證逃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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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取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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