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案今偵結!  蔡友才遭求刑十二年

2016-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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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豐案偵結!台北地檢署從八月開始偵辦兆豐案以來,在2日提訊前兆豐金董事長蔡友才與兆豐金前主秘王起梆,因為兩人的押期即將到期,檢方也宣布偵結。主任檢察官張介欽表示,蔡友才、王起梆、黃士明三人因涉犯金控法之背信罪與收受不正利益罪等罪嫌,提起公訴,分別處以有期徒刑12、10與4年。

 

兆豐案今偵結!  蔡友才遭求刑十二年 | 文章內置圖片
(圖/翻攝自網路)

 

台北地檢署從八月偵辦此案以來,在10月4日發動第三波搜索行動,又加上每次查扣的文件都是不同版本,在還原相關的手機及電腦電磁紀錄後,發現蔡友才與王起梆兩人供述不一,隨後以被告身分約談兩人以及前鑒機董事謝泓源、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以及寶佳機構董事長林陳海等15人作證。訊後,才聲押蔡友才與王起梆兩人獲准,另外謝泓源以20萬元交保,前紐約分行經理黃士明涉內線交易,則以120萬元交保。

 

蔡友才在11月29日因民事官司遭台北地方法院借提,當時他出庭一吐心中怨氣,還提到自己背了三個月的怨氣,並在擔任董座時,已在美國檢查報告出爐前四個月就做好預防處置及提醒措施,根本不是外界所認為的「毫無作為」。

 

兆豐案今偵結!  蔡友才遭求刑十二年
(圖/翻攝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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