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節將至 新北玩具檢驗1成不符合規定

2017-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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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節將至 新北玩具檢驗1成不符合規定

(圖/取自網路)

 

新北市經濟發展局為了保障兒童消費安全,在2月間針對轄內各區一班玩具、文具店進行隨機抽查,總共抽查313件玩具商品,其中發現有33件標示不合格,不符合規定約有一成左右。

 

兒童節即將到來,各賣場百貨也開始對於玩具進行促銷和折扣,經濟發展局表示,這次抽查針對兒童玩具是否符合《商品標示法》及《商品檢驗法》等相關法令規定,並對標示不合格之商品要求業者限期改善。

 

不合格情形包含了商品並沒有明確標示玩具名稱、製造商或是進口商、地址、電話、統一編碼、原始製造商名稱、地址、國別、主要成分材質、適用年齡、使用方法或注意事項等,以及未以中文標示。

 

依「 玩具商品標示基準」之規定,玩具類商品警告標示所使用之字體其顏色應與底色不同且易辨識,消保官表示,「警告」或「注意」二字字體應大於 5mm×5mm,內容文字應有 1.5mm×1.5mm 以上,但經發局針對家樂福、大潤發及愛買等量販賣場及位於中和環球購物中心之三麗鷗、TOT WORLD、玩具反斗城等玩具專櫃進行抽查發現,上述業者均有數項玩具類商品之警告標示字體太小,缺失將由經濟發展局依《商品標示法》要求製造商、進口商限期改善,經催辦或複查仍未改善者,將依法處以新台幣 2 萬元以上 20 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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